毕捷高云律师楼资深合伙人凯瑞毕捷(Kerry W. Bretz)说,大多数人知道获取绿卡或合法留美的正常途径通常是依据亲属关系,依据就业,或者是惧怕回国,但也有三种非常方式同样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那就是U签证、特殊移民少年身份和未成年人延迟遣返(追梦者)。
他首先介绍第一种─犯罪受害人的U签证:U签证政策的宗旨在于鼓励无证移民举报犯罪,协助检方来遏止针对无证移民的犯罪行为。具体来说,申请人必须举报犯罪活动,与警方合作,接受警方取证,锁定嫌犯照片,指认嫌犯等等。如果警方认为受害人的陈述可信,此人就可以申请U签证。申请过程分两步:首先从执法当局取得认证,然后向移民和公民服务局申请U签证(I-918表格)。
某些刑事犯罪的非公民受害人可能申请非移民的U签证。该签证专门为刑事犯罪中受到严重伤害的受害人赋予临时身份,最多有效期可长达4年。该受害人必须愿意协助执法当局或政府官员进行刑事调查或对嫌犯提出检控。未经美国边防检查的偷渡入境者,被判处驱逐出境者,有刑事行为记录者,也可能通过申请豁免而获得U签证。首先受害人必须取得联邦、州或地方执法部门的认证,表明该申请人曾经是犯罪活动或者是违犯国法行为的受害人。这些犯罪行为包括:拐骗、非礼、勒索、家庭暴力、敲诈、私设监狱、女性割礼、攻击、扣押人质、乱伦、强迫劳役、绑架、过失杀人、谋杀、阻碍执法、强迫以工偿债、伪证、嫖娼、强奸、性攻击、性剥削、贩卖奴隶、虐待、人口走私、威胁证人、非法扣押以及其他相关活动。许多U签证的申请者曾经是攻击或抢劫的受害人。许多华人申请者曾经在送外卖的途中或者在中餐馆遭遇抢劫,或者在人口走私钱款两清前被蛇头非法拘押,甚至被逼参与走私,下海为娼,这些犯罪活动可能交叉成多种组合。
U签证受害人须符合以下标准:1.申请人必须在刑事犯罪中遭受身体上和情感上的剧烈伤害;2.申请人拥有刑事犯罪的相关资讯,有助于警方或检方立案起诉;3 .申请人曾经或正在协助当局对犯罪行为调查取证或立案起诉,将来有可能不仅犯罪受害人可以申请U签证,其家人也可以同时申请U签证受益人。在U签证审理期间或者批准之后离境旅行均为不智之举。U签证批准并在美国实际居留三年后,此人可以申请合法永久居留(绿卡)。
其余两种获取绿卡或合法留美的非常途径,凯瑞毕捷律师以后会再追逐一介绍。该律师楼地址:305 Broadway suite 100, New York NY 10007(移民局对面),中文专线:212-267-7444。网址:www.bretzlaw.com
亞美醫師協會(CAIPA)非常感謝 SEAL 基金會(www.seal.foundation), 其捐贈總價值為$10,340的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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