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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评港府施政报告 回应“香港是否引入国安法”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5-01-20 10:54:27 | 浏览:15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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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董建华今天(1月20日)下午在前特首办召开记者会,史无前例地就前特首梁振英发表的《施政报告》作出点评,之后就香港政改、梁振英批评港大刊物有“港独”思潮、香港就基本法23条立法或引入国家安全法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董建华表示,香港有必要根据基本法23条立法,但他不知道具体时间表,如果他是特首,也会在施政报告中批评《学苑》和《香港民族论》,这次出来说话,是因为“我是香港人,我很关心香港”,多次呼吁泛民把握机会,为香港整体着想,推动政改通过。

据观察者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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