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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等人涉贪案:郭炳江保释外出 下月中聆讯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5-02-02 11:05:55 | 浏览:19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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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中)与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左)及郭炳联(右) (图片来源网络)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中)与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左)及郭炳联(右)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被裁定串谋前执董陈巨源、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向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提供1900万元(港币,下同)等利益案,4人早前已提上诉。郭亦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司法机构排期3月12日聆讯,预计聆讯一天,同案暂未有安排其他被告作同类聆讯。

2012年3月底,香港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兄弟,以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问话,后获准保释。

廉政公署当时指出,许仕仁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至任职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包括免租入住礼顿山的豪宅及获得巨额透支户口。廉署的拘捕行动震动了香港商界,也是廉署1974年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调查。

2014年5月8日,许仕仁涉嫌贪污案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展开聆讯。5名被告合共被控8项控罪,他们全部不认罪。

2014年12月19日,许仕仁、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行董事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罪成。

涉嫌贪腐罪成的许仕仁,12月23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囚7年半,并要向政府归还1118.2万元贿款。

同案被告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囚5年兼罚款50万元,5年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巨源囚6年兼罚款50万元,6年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判囚5年。法庭并颁令,郭炳江及陈巨源各需支付1250万元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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