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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海角7亿 2亿进国库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5-07-12 08:50:12 | 浏览:34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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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7亿”2亿入国库!前总统陈水扁家族涉及贪污案,扁家将存放瑞士多年的2200多万美元,台北地检署历经数年,将其中49档外币债券、股票全数变现约2亿余台币,日前已先执行吴淑珍四案判刑确定的2亿台币(约642万美元)罚金,让国库进帐2亿台币。北检表示,除了2亿台币罚金,北检另从“海角7亿”中拿出部分外币现金,执行扁珍其他案件不法所得。

台北中国时报报导,海角7亿缘于吴淑珍2006年将Carman公司1600万美元转至胞兄吴景茂瑞士信贷银行帐户,艾格蒙联盟怀疑洗钱,通报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前调查局长叶茂盛将此情资通报前总统陈水扁,扁家遂展开海外资金大挪移。珍指示儿子陈致中夫妇另开帐户转汇,2007年钱陆续汇进美林、苏格兰皇家库斯银行,因资金达2100万美元,折合7亿多台币,遭瑞士检方冻结,并请求台湾司法互助,正式引爆扁案。

据报导,特侦组侦办后,陈致中夫妇寻求认罪协商,同意将美林、库兹银行2100万美元汇回指定的台银帐户,瑞士从2010年5月21日汇款,至同年12月共汇回15次。北检在扁案陆续定谳后,为执行扁珍庞大罚金刑及不法所得,除在台银开设“301”扁案执行专户外,自2011年、2014年间两度向特侦组取得49档外币有价证券进行变现,却因组合复杂,不易变价,北检请求台银协助,今年全数变现约2亿5000万台币(约802万美元)。

扁案罚11.4亿 已执行3亿

报导指出,扁珍等人因龙潭案、洗钱案及元大并复华等四案判决有罪确定,相关被告应缴罚金及不法所得共计约11亿4502万余台币(约3673万美元),迄今已执行金额约莫3亿台币(约962万美元),执行检察官会陆续执行不足部分,直到全部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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