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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涉杀前夫:“新移民女好惨”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5-10-03 08:37:32 | 浏览:19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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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涉以士巴拿及剪刀袭击无业前夫致死案,昨在高院续审。庭上播放女保安被捕后与警员的会面录影片段,她自叹由内地来港定居后既遭家姑恶待,丈夫又不事生产,每逢酒醉后便打骂她,她却要“担起成头家”,十多年来从未放假、旅行甚至上茶楼;试过自杀,却又舍不得儿子,即使离婚仍继续照顾前夫及与他同住。她强调无心伤害任何人,叹谓“新移民女人好惨”。

苹果日报报导,被告李洁珍(51岁)向警员表示,案发当日放工回家,未有即时答应替死者蔡富华(59岁)买食物,随即遭死者袭击。她不懂应对,家中又无人协助,反击只为保护自己。事后她向前夫道歉,并劝他振作。

据报导,被告叹谓“这段感情,累了自己,累了孩子”。李洁珍1996年来港定居,起初在工厂工作,死者在中旅社任仓务员,“两公婆一人一份工……我是小女人,觉得好ok。”但好景不常,“新移民女人来港,同家婆住,好辛酸。”家姑既指她照顾不周,又骂她未有好好管教孙儿。

报导称,至1997金融风暴,死者遭解雇,获赔逾20万元遣散费,“这20几万害他一世”。死者当时年仅42岁,但不再工作,结果三年后花光遣散费,由被告独力负担全家开支,“同事叫我去饮茶我冇去,冇钱;个仔想做童军,但系冇钱买嘢,冇参加到。”

据报导,她指死者又赌马又饮酒,醉了便打骂她。她曾两次企图自杀,但舍不得儿子,又念在死者曾照顾她及带她来港,只好默默忍下,“为了一个温馨的家”。

2013年她终和死者离婚,也只为死者符合资格领取综援,申请手续也是由她协助办理。她亦继续为死者煮饭煲汤甚至买烟,又容许他继续同住等候调迁,“如果我残忍,一早叫他去元朗中转屋住。”

她自问对前夫没怀恨在心,强调自己非恶毒女人,从未想过伤害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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