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欲望,男子竟在网上伪装成娱乐城工作的“陈姐”,实则身兼“皮条客”和“客人”双重身份,诱骗女性与他发生关系,其中一名女子被骗半年毫无察觉。24日记者从浙江义乌公安局获悉,现犯罪嫌疑人,浦江人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以高价招嫖 女子频出台
29岁的浦江人郑某,一直在老家做淘宝生意,并娶妻生子。去年6月,他开始用QQ联系女子,自称是在娱乐城工作的“陈姐”,言明女子需出台完再给钱。
事实上,郑某口中的客人就是他本人,女子跟他发生关系后若要钱,他就借口说店被公安机关查了,或者直接在QQ中将女子拉黑。
今年1月,郑某通过QQ结识了暂住在义乌市江东街道的湖南籍女子何某,其在市区服务场所工作。
20多天后,“陈姐”跟何某说有客人出2300元请她坐台,何某立即答应。不久,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开车到何某住处接她,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事后男子称钱已经给了“陈姐”。
然而,“陈姐”只说改天再把钱给何某。五六天后,在“陈姐”安排下,何某又与“眼镜男”发生了关系。
这次“陈姐”在钱上再次推脱,何某因前两次教训,此后对“陈姐”的要求也予以拒绝。
设圈套讹诈 何某被包养
过了两个多月,“陈姐”要何某到店里帮忙,何某不愿意。这时,“陈姐”恐吓称要将她卖淫的聊天记录送到派出所,除非她拿出4万元。
无奈之下,何某答应了找“眼镜男”包养,并与其发生性关系10余次。
一个月后,“眼镜男”称他因和何某卖淫嫖娼之事被公安抓了,需何某还点钱。想到他曾为她支付过4万元,何某就拿出了1万。时隔不久,“眼镜男”又以与何某开房被拍监控为由再次要钱,何某又给了6000元。
为了尽快还清那4万,何某与“眼镜男”签订了一份协议,每发生一次性关系抵价1000元。就这样,何某成了“眼镜男”不折不扣的“性奴”。直到有一天,与何某一起上班的姐妹得知此事,提醒她这可能是个骗局。
一语惊醒梦中人,何某经反复思量,最终决定报警。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经侦查,很快将“眼镜男”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至此,何某才知道“陈姐”就是“眼镜男”,也就是说整个骗局都是郑某一人策划。无知的何某不但被骗色还被骗财,后悔不已。
目前,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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