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纪委官微转发了《广东纪检监察》对清远基层教育局长腐败频发的长篇剖析,揭示出清远教育系统教育局长腐败案件呈易发多发之势,2010年以来,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7名教育局长或副局长,其中“一把手”5人,副局长2人。
清远2010年以来查处的7名教育系统局长:
清城区教育局原局长 谢建强
清新区教育局原局长 薛卫机
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 赖来新
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 陈汉明
阳山县教育局原局长 黄志涛
阳山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毛光明
佛冈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朱荣军
局座平均作案数约35次
据清远纪委透露,5年来7名局座落马,作案主要集中在校服、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环节。7名教育局长平均作案数约35次,最多分别达到80多次和70多次;最少的分别是1次和19次。涉案金额平均为135.3万元。其中,最多达到538万元,最少是10万元。
7宗教育局长腐败案件中,窝案串案有5宗,占总数的71.4%。如赖来新因收受校服供应商的贿赂被调查后,有98名收取校服供应商“劳务费”的校长主动投案自首。
7名落马局长集中在中小学校的校服、教材、教辅资料和教学设备采购方面收受“回扣”。商家纷纷以“回扣款”开道,拉拢腐蚀教育部门有话事权的人。如校服供应商洪某某为抢占有15万中小学生的英德校服市场,分14次送给赖来新17.5万元;洪的主要竞争对手黄某也不甘示弱,分6次向赖行贿12万元。陈汉明在英德教育系统会议上,公开要求各学校必须到郑某某的书店购买教材和教辅资料,事后按照10%提成,分7次收受“回扣”200万元。
“巧取”权钱色交易
从落马的这几个局长可窥权钱交易手段日趋隐蔽,从“豪夺”向“巧取”转变趋势明显。黄志涛在庭审回答公诉人问“三个行贿人给你送钱时说了什么?为什么要送钱给你?”时称,三人都是逢年过节送钱,他们都是说“过节吃个饭”之类的寒暄话,“送的钱都是现金。”
陈汉明收受的部分贿赂款中,有10多万元是少数乡镇校长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以“红包”名义所送“买官”钱,他们买官后又利用权力大肆受贿。陈汉明从副局长“转正”后,受身边一批“有钱阶层”的影响,底线失守,与英德一小学教师徐某某发展成情人关系后,马上将其提拔为副科级的副校长。陈汉明在包养徐的同时,还与多名女性教学设备代理商保持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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