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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官撤销限带奶粉令需符合4个条件
[ 编辑:yaoming | 时间:2013-03-23 10:39:24 | 浏览:17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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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3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23日表示,限带婴幼儿奶粉出境的措施是要确保香港本地父母能为婴幼儿购得足够的配方奶粉,有关方面在适当时候才会考虑是否撤销该措施。

高永文表示,当符合4个条件时,包括香港整体奶粉供应充足、订购热线完善、零售点有效补货及可以接受订货,特区政府才会考虑撤销限带奶粉出境的措施。他相信这并非简单的工作,要通过与零售商及供应商的紧密合作才能达致目标,现阶段不能也不适合提出具体的时间。

他表示,特区政府会接受和检视这项措施在执行上或立法过程中的批评。

从3月1日开始,限制奶粉出口条例在香港正式生效,年满15岁的离港人士每人可携带净重不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婴儿配方奶粉,违例者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截至目前已有多人因违反条例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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