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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一男子打瘫人判被打瘫
[ 编辑:yaoming | 时间:2013-04-03 10:13:19 | 浏览:16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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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沙特阿拉伯一名男子14岁时和朋友争吵,一怒之下拿刀杀伤对方导致瘫痪,该男子如今已坐牢十年。被害人要求赔偿200万沙币 (约台币1500万元),后来降低到100万沙币,但凶手还是赔不起,法院拟以打断凶手脊椎成瘫的方式处罚,外界哗然。

  据《沙乌地公报》报导,凶手是名叫阿卡瓦希尔的男子,他14岁时与朋友争吵,用刀刺伤对方脊椎因而坐牢10年。原先被害人要求赔偿200万沙币,后来降到100万沙币。现在法院告诉阿卡瓦希尔,假如他赔不出这笔“血钱”,就得被打断脊椎。他的母亲曾向外界请求金钱援助拯救儿子,“10 年来经过许多失眠的夜晚,我一想到我的儿子会变成瘫痪就怕得要死”。

  沙特阿拉伯王国实施伊斯兰法律,有少数罪行依据古老的“以牙还牙”律法处罚。但一有法院做出这种判决,该国的改革人士就会大肆批评。

  1994年一名埃及裔工人因用酸液攻击同胞导致毁容,2000年时被判以手术摘除一只眼睛,因为他拒绝赔偿合台币392万元的血钱。当时该国媒体指出,这是40年以来第一次有法庭按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律法判刑。不过2006年时一名印度人努夏德本来也被判处挖眼刑罚,后来被赦免。

  许多人权团体都批评以牙还牙的处罚方式“令人憎恶”。 沙特阿拉伯的死刑执行率很高,最常用的处决方式是斩首,而且通常公开执行。不过该国国王宣称,他正在尝试压制这种极端的刑罚思想,改善国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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