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提高“两个效益”为核心,初步建成了以社会福利服务为重点,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民政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和支撑,社会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社会化格局。
社会福利机构日益改善。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投入,建成社会福利设施277所,儿童福利机构14所,综合性老年活动和社区服务中心28所,收养孤寡老人3815名,收养孤残儿童1115名。同时,各类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敬老院健全了工作规范,供养经费进一步落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孤寡老人和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依法维护。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区新建28个综合性老年活动和社区服务中心以及7个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十一五”时期,民政部还资助我区兴建了21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县级社会福利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县都有一所社会福利院的目标,新增床位1773 张,集中供养孤寡老人1700余人,这些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和社区居民提供了学习、交流、娱乐、医疗、保健、咨询等福利服务,为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引导社会居民养成健康生活风尚,发挥了积极作用。
孤儿救助工作不断加强。2012年起,我区开展了全区领导干部“助孤”捐款活动,拟提高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搬迁新建七个地(市)、28个县儿童福利院。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对孤儿的安置、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区儿童福利机构近年来还开展了孤儿家庭寄养、区外福利机构代养等工作,被寄养、送养、助养的孤儿有50余例,有效拓展了孤儿的收养工作。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我区各级民政部门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全方位的救助,不断改进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2006年以来,共接受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21500余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者100%获得救助,切实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慈善项目顺利开展。近年来,我区围绕帮助社会上孤、老、病、残、贫等最困难的人,成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截至目前,通过“微笑列车”、“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等活动共为全区300余名贫困农牧民患者进行了矫治手术,为192名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进行了兔唇矫治手术。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11日,因电脑系统故障导致美国各地航班受到停飞影响,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最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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