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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门讨债无果浇汽油放火 无辜邻居被熏倒身亡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3-07-03 10:02:13 | 浏览:18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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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后的楼道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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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救火现场。

   前晚,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小区4楼一住户的防盗门和门前楼道突然起火,瞬间一片火海,浓烟翻滚。火情很快惊动居民,众人纷纷逃散,而6楼一住户家中一名中年妇女在护送怀孕的女儿一道下楼时,被浓烟熏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鼓楼警方和消防出动了十几辆救援车辆赶到现场营救,将5楼和6楼被困住户逐一救出,并将大火扑灭。

  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放火案,起因是债务纠纷,讨债者多次找上门向债务纠纷另一方的父母讨债。前晚,讨债人用汽油洒在4楼住户大门口并点燃,致使楼道瞬间成了一片火海,住在4楼的借债人的母亲在开门时被烧伤手臂,当晚被送往医院救治。昨天,纵火的男子已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现场

  深夜四楼着火,过道火光闪闪 楼内有居民差点跳楼逃生

  前晚10点多钟,家住金川门小区某幢楼3楼的王女士突然听到楼上406室住户家中有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而且人声嘈杂,隐约听到有人喊快报警。当即王女士料想是,楼上的老夫妻又遭遇债主上门讨债了,她担心老夫妻遭到殴打,就和丈夫说出门看看什么情况,因为最近几天,老夫妻接连遭人讨债,而且曾被讨债人打伤过。她刚打开门,就闻到浓烈的汽油味,而且楼上过道火光闪闪,十分吓人。随即,王女士夫妇对着楼道大喊失火了,快疏散。随后,楼幢内居民反应迅速,纷纷往楼下疏散。很快,警灯闪烁,消防车、警车等十余辆救援车辆往失火的楼幢聚拢。

  “千万别往楼下跳,我们会来救大家的!”消防和民警到场时,用喇叭对着5楼和6楼被困人员进行喊话。据一住户回忆,当时那火势和浓烟真叫人害怕,恨不得要跳楼逃生。随即,一部分消防员赶紧劝楼上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配合救援,另一部分消防员戴上呼吸器具上楼,同时扑救大火。很快,大火被水枪浇灭,几名被困者被消防队员救出,周围也被拉起警戒线。三楼的居民说,当时,消防抬出一名昏迷的妇女送往医院了,该妇女是603室女主人的妈妈。记者事后获悉,该女士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揪心

  护送怀孕女儿逃生 准外婆楼道内被熏倒不幸身亡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点。此时,警戒线已经被撤除,派出所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正在帮助受灾居民清点物品。记者在小区门口还看到一辆物价部门的车辆,据说是前来对现场损失进行估价。记者来到事发单元楼,楼内过道已被大火熏得漆黑一片,台阶四处是救援时留下的积水,4楼住户家中更是一片狼藉,该住户家已经被警方封锁。讨债不成竟纵火害人,对于这起火灾,单元楼内的居民们既“恐惧”又“愤怒”。目前,大家都在填报损失统计。

  在小区楼下,死者的老伴邓先生红肿着眼睛。他告诉记者,这处居所是女儿女婿的住处,夜里他听到噩耗传来后,他简直不敢相信,连夜从老家河南赶到南京来,他们的女儿怀孕4个月,孩子母亲李某退休了,便来这里照顾女儿,准备这个月10日再回河南的,没想到这次一去不返。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603室住户家里当时是三人,男主人和怀孕的女主人以及女主人的母亲李某。在听闻楼道失火后,他们无法判断火情,只觉得火势在向上蔓延必须逃生,李某和女婿护送孕妇下楼的同时一起逃生,当时大家手忙脚乱,用被子捂住鼻子下楼,下到五楼那浓烟熏得大家简直无法通过,烟雾呛得眼泪直流,几乎无法睁眼。后来在浓烟中走散,李某被熏倒在楼道转角处爬不起来,当消防搜救到她时,她已经窒息不醒,抢救无效身亡。

  起因

  四楼住户的儿子债务缠身 儿子三年没回家,父母屡遭债主骚扰

  昨日上午,记者在金川门小区见到了借债人的父亲蒋师傅,老人也刚刚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来。“冤有头债有主,作孽啊!这些人太恶毒了。”蒋师傅说,“找不到我儿子就对我们老两口下毒手,现在连周围邻居都无辜遭殃!丢了命。”

  老人说话哽咽,对于事发经过不愿多说,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当听见邻居失去亲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老人眉头紧皱,再次陷入深深的自责,捂着脑袋瘫软在地上。“都是民间借贷惹祸啊!”老人不由发出一声长叹,最终还是说出实情。蒋师傅称,他和妻子已经退休,儿子原本在银行工作,最近几年,儿子离开银行,开了“投资公司”,可没想到被人骗走了上千万,债主们三天两头到家里追债。为了家人不被骚扰,儿子已经三年多没敢回家,他们老两口将原来的住处卖了,在金川门小区5楼重新买房子,可后来还是被债主找到了。迫于无奈,他们只好搬家,在楼下4楼又租了间房子。可债主们还是不肯放手,三天两头找麻烦,他有时候甚至被打得头破血流。在此期间,为了避免骚扰,他们老两口印象中已经14次报警。

  这段日子,手机里的恐吓短信就收到好几条,整日过得提心吊胆也就算了,可万万没有想到,噩梦成真。前天晚上,他们老两口在家休息,大约9点半左右,听见门口有“噼里啪啦”的响声,开始他还以为是有人在弄他家的防盗门,就在老伴打开大门的瞬间,一股热浪扑面袭来,火顺势就烧到家里来了。“妈呀!”老伴一声惨叫,手臂已经被火烧伤。此时,楼道里已经是一片火海,还有一股浓烈汽油味。“要不是消防及时赶到,恐怕我们老两口早就被烧死在家里了。”蒋师傅说。

  调查

  涉嫌纵火罪 追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记者从鼓楼警方获悉,7月1日22时许,挹江门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称:位于金川门某居民楼发生火灾。接警后,公安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灭火救援,鼓楼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开展调查走访,短时间内将火扑灭,并从火场楼上居民家救出三名群众。在现场救援的同时,涉案犯罪嫌疑人戴某被挹江门派出所控制。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戴某因与该楼住户蒋某有债务纠纷,要债无果,遂起报复之心,于当晚携带汽油窜至蒋某住处,将汽油泼向防盗门,点燃后逃离现场。该楼居民李某(女,52岁)在逃离火场过程中因烟熏窒息身亡。目前,戴某因涉嫌纵火罪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观点

  纵火罪致人死亡 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纵火者的行为已涉嫌纵火罪。从刑事角度《刑法》第114条和115条规定,犯纵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纵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除了刑事责任,纵火者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纵火造成人身损害的受伤的受害人可根据受伤程度要求纵火者给予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因火灾致死的,其近亲属可以要求纵火者赔付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纵火者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可以与刑事诉讼同时进行,即刑附民在刑案中一并解决,也可以另外对纵火者单独提起侵权之诉。

  财产损失包括赔偿房屋本身的损坏维修费用,家具电器费用,还有因火灾不能居住而暂时租房的费用,如果需要评估还可主张评估费。人身损害可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需外地住宿还可主张住宿费,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补助金。造成死亡的近亲属可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近亲属的精神损失。如果死者有老人需要赡养,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还可主张抚养费和赡养费。但律师指出,民事赔偿的实现还有赖于纵火者的赔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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