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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生拐卖婴儿案院长等被免职
[ 编辑:dedee | 时间:2013-08-04 10:09:45 | 浏览:16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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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西安8月4日电 (记者冽玮 张一辰)记者4日从陕西富平县政府获悉,该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与两名副院长已被免职。该院工作暂由当地卫生局一名副局长负责。

  据了解,发生于陕西富平县的“产科医生拐卖婴儿”一案中被拐婴儿于4日凌晨3时在河南安阳被警方解救,目前该名婴儿已抵达陕西富平县,随后将与来国峰夫妇进行DNA亲子鉴定。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某(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据当地警方介绍,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随后,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崔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人民币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转卖于其他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另悉,事发后,陕西省卫生厅已责成渭南市卫生局、富平县卫生局对涉及该案的相关医护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视情节依法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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