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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毒招虐待印佣被重判 轰动全港
[ 编辑:dedee | 时间:2013-09-19 10:52:00 | 浏览:11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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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对夫妇毒招虐待印佣被重判轰动香港全城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轰动香港全城的印佣遭雇主以毒招变态虐打案,被告雇主夫妇昨被裁定8项袭击罪成,一项非法禁锢罪名不成立。暂委法官苏惠德批评印佣的证供夸张失实,但同时形容女被告“残忍、恶毒”,于虐打案中作主导,重判她入狱5年半;男被告虽罪责较轻,却没阻止妻子恶行,亦判入狱3年3个月。

夫妇于中秋佳节前夕同鎯铛入狱,2人育有的3名子女更需交由社署照顾。法官判刑时指,此案严重影响香港是安全工作地方的声誉,法庭须保护不同国籍和工种人士,故必需判以具阻吓性的刑罚。

42岁男被告戴志伟昨于法院被裁定一项有意图伤人及袭击罪成,而妻子区玉珊(41岁)则2项袭击罪、3项有意图伤人罪及一项伤人罪罪成。2人被指于2010年至2012年间,多次于大埔太湖花园8座7楼某单位,非法虐打及禁锢印佣 KARTIKA PUSPITASARI(30岁),甚至迫她裸体穿透明胶袋作衣服、食盐充饥及喝厕所水等。

法官对于事主称连一次独自外出的机会都没有的说法,存有保留,亦不相信事主对于禁锢方面的证供,裁定被告2人非法禁锢罪不成立。虐打案件引起公众极大关注,昨日整个法庭坐满旁听的公众,不少支持佣工团体及记者都需站于法庭两边。

法官苏惠德于裁决书表示,2名被告证供有多处不合理地方,如男被告曾于警方录像会面指,不知道事主于过去2年间曾否放假,绝对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认为他有可能为保护家人而说谎。法官又指女被告不但3度说错事主薪金,又讹称对方每星期放假都选择留家工作,而她就会“补水”300元至400元,后来又称“不清楚补几钱”,质疑她证供极不合理。法官又引用中介公司职员张女士的供词,首度披露原来中介公司曾于2010年到大埔警署备案,称有印佣失踪。

法官同时指出,事主证供其实都有多个“潜在的不可能”,形容部分受虐经过“夸张失实,不能尽信”,如事主于两年间称一直未有支薪,却未有逃走继续工作;他认为事主大可在诊所、补习老师前求救,却没把握多次逃走机会。事主又自称被迫裸体穿上幼儿服或“透明胶袋衫”,不但令胸部外露,更需穿纸尿片在家工作。法官质疑假若女被告性格凉薄,为何能容忍对方穿如此服装在丈夫跟前工作。

惟法官同意控方证人法医诚实可靠,认为事主身上多处伤势就位置及形状而言,均没可能由自残造成,而且女被告于警诫会面中承认曾捆绑事主,及替她剪头发,强化事主证供。法官相信事主遭袭击此部分的证供可信,裁定2名被告全部虐打罪名成立。法官又指,虽然被告夫妇育有3名年幼子女,但是法庭不可以因为考虑判刑对被告家人的影响,而宽减刑罚。

判刑时法官痛斥2名被告的虐打行为“非偶一为之,反复持续”,袭击在家工作的佣工更是“严重违反诚信。他又指,外地佣工与港人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均有差异,需有耐性包容,磨合分歧,不可诉诸暴力,亦不可因佣工易受欺压、哑忍而对他们泄愤。

法官指此案严重影响香港安全工作的声誉,必须判具阻吓性的刑罚,终重判2人入狱。结尾时,法官亦特别提到对于被告的3名子女寄予无限同情;社署发言人亦响应指,社工已跟进有关家庭个案,将替有关儿童提供适切的福利服务。

印佣事主昨没有出庭听取判决,一直协助她的印度尼西亚驻港领事馆则派代理出庭,该名代理说女佣现在精神、健康都很好,但拒绝透露女佣会返回印度尼西亚或留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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