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9月30日,日本下田海上保安部完成侦讯调查,将“第18荣福丸”海难事故中的肇事船只、塞拉利昂籍货船“嘉惠”号当班责任人、中国籍船员夏红波移送检察机关。
此海难事故发于9月27日凌晨1点25分,事发地点位于隶属于东京都的伊豆大岛以西约11公里海域。事故中,名古屋市一家公司旗下货船“第18荣福丸”(排水量498吨)与西非塞拉利昂籍货船“嘉惠”号(排水量2962吨)相撞并侧翻,导致“第18荣福丸”上5名船员死亡、1人失踪;而“嘉惠”号上有12名中国船员和1名缅甸籍船员,事故中无一人伤亡。
当地海上保安部于9月29日以涉嫌“业务过失致人死亡”等理由,逮捕了事发时“嘉惠”号上的当班船员夏红波,并同时分别向两艘船只上的船员了解事发当时的情况。
经过调查,日本下田海上保安部认为,夏红波在事发时所在的工作位置是负责确认船只位置、向掌舵手发出回避指示、负责指挥船只驾驶的重要岗位。下田海上保安部调查人员详细向其他船员听取了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调查笔录认定,夏红波当时应该是已经发现两船有可能相撞,但却发出了错误的指挥指令,因此认定夏红波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便将夏红波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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