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房东刘女士因无视法庭信件,不上庭,在不该承担责任的案件中被判向对方支付530万,并导致自己居住的房屋也被列入黑名单,一旦买卖,钱将用于还债。
大约七八年前,她在布碌仑拥有一套6家庭的房子,其中一名租户控告房屋的墙壁含铅,导致1个月大的孩子铅中毒,并提出530万的求偿。
刘女士表示因担心要付高昂的律师费,她没有请律师,法庭来信看不懂,也就置之不理,导致没有去上庭,最后被判罚530万元。上个月,她还接到国宝银行的来信,信中指,刘女子在法拉盛的一个合作公寓也被列入黑名单,一旦刘女士出售该公寓,所得的钱除了还给银行外,其余部分将用于还债。
律师表示,孩子铅中毒属于意外事件,刘女士大可不必自己出钱请律师打官司,她只要通知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律师来打官司,即便输了,也该由保险公司赔钱。
至于目前的住屋,只要刘女士能证明目前只有这么一套房子自己居住,就可以一直住下去。但如果她把房子卖了,钱确实要拿去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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