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湾经免签证计画来纽约探亲的王先生,近日与家人发生争执,因家人报警被捕,并被控企图攻击等罪名。由于违反「不得犯罪」的免签规定,他被移民局排入遣返程序,并不得保释。眼见三个月的免签证期限将满,开庭时间却在明年1月,担心他就算无罪,也将因逾期居留无法再入境美国,家人寻求律师协助,成功将控罪降低,也不须遣返。律师提醒免签证人士应以此为鉴。
根据起诉书,11月13日晚间近8时30分,49岁的王姓被告于法拉盛三福大道近缅街的住处与一名林姓女子发生口角,并以拳头攻击该女子背部,事后遭警方逮捕,被控三级企图攻击及二级骚扰罪。代理此案的海明律师表示,经警方通知,移民局以违反免签证规定为由发出递解令。不知情的被告过堂时未提醒公设律师,因此被排定于明年1月开庭。家人欲保释其出狱时,才被告知移民局已禁止交保。律师向检方说明事件背景,并强调被告患有多种疾病,无法承受两个月的牢狱生活,检方同意提前开庭,并将控罪降为属于违规(violation)的「行为不当」 (disorderly conduct ) 。律师并据此与移民局沟通,指当事人为合法入境,未触犯刑法,也无犯罪纪录,不算违反免签证规定,要求准许释放。律师表示,当事人应可于两天内获释。
律师表示,对于触犯刑法的外国人,移民局有权驱逐其出境,且案件审理期间不得保释。本案当事人若因等待出庭而逾期居留,依法十年不能再入境,即便是免签证国家,也会被海关人员拒绝入境。非绿卡人士被捕时,切记告知律师自己的签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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