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犯下祈福党诈骗案件的华女秦凤鸾在18日被量刑,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19日公布量刑结果,秦凤鸾面临1至3年监禁,除了归还4765元给受害者,还须签署认罪书,上缴1万元。她并承认一项二级重窃、两项三级重窃的罪名。
秦凤鸾在今年4月开始在法拉盛行骗,涉及三起案件中,受害人年纪在52岁至72岁间。她以受害者的家人“将有可能遭受病痛或死亡”为由,要求对方将现金及珠宝交出,并且放在袋中才有祈福效力。就在受害人将财物交出后,秦凤鸾伙同他人,将袋子掉包,并趁机将袋内贵重物品一掏而空。
同年4月12日,一名受害人在法拉盛新世界商场内认出秦女,受害人指控秦女诈骗,要求将属于她的财物归还,两人当场争吵不休,最终在路人向警方报警后,秦女遭逮捕归案。
秦女在认罪后,该案原定于18日量刑,但当天上午10时开庭,直至下午1时午间休庭前,秦女始终没有露面。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在19日公布结果,裁定秦女面临1至3年刑期,搜出的4765元将均分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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