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法拉盛40路附近曾发生一起华裔耆老疑似故意跌倒路边敲诈行人的案件。案件发生四个月后,一家位于40路的刚刚倒闭的按摩院突然接到一张来自劳工保险委员会的、罚金为2万元的罚单,与上述这名疑故意摔倒的、经常帮按摩院发传单的耆老有关。
据当时的警方资料显示,华裔耆老疑故意摔倒的案件发生在2013年8月24日,地点位于法拉盛40路。当天,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名华裔女子涉嫌攻击另一名华裔女子,待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华裔耆老躺在地上,手按着腰部,面部表情痛苦,口中不断讲诉另一华裔女子如何将她推倒的经过。但现场目击者纷纷表示,亲眼看到她自己倒在地上,该华裔耆老就是想讹钱,躺在地上耍无赖。
时隔4个月,在2013年12月,一家位于40路、刚刚关闭的按摩院工作人员陈女士收到一张来自劳工保险委员会的2万元罚单,与该名耆老有关,对此陈女士深感不解。
据陈女士介绍,原来,该华裔耆老常常在路边散发传单,帮商业街内多家按摩院介绍客人,每次带一位客人过来从中收取的费用是23元。陈女士表示,这名耆老也曾为她所在的按摩院发传单,但该店仅有自己和老板两个人做工,扣去23元的介绍费,店里根本赚不到钱。因此,他们通知该耆老不要再介绍客人到店里。
陈女士说,该华裔耆老在法拉盛发传单已有一年多时间,其间经常与路人、商家等发生争执。原本以为上次的“碰瓷”事件已平息,谁知竟因此收到这样一大笔罚单。她说,之前所在的按摩院已于12月底关门停业,老板回国探亲,该罚金不知由谁承担。
华裔律师孙澜涛表示,依据店家12月收到罚单的情况推断,该华裔老太已在律师的协助下申请到“未购买工伤保险雇主的基金”(Uninsured Employer Fund)。虽然该名耆老与按摩院没有正式工作合约,但因为帮按摩院带过客,双方有可能被视为存在雇佣关系。根据纽约州法,凡未买工伤保险的公司,职工受伤后,由政府补贴,补贴所花费的额度,加3倍惩罚雇主公司的股东,尽管公司已经关闭,股东仍难逃其咎。孙澜涛指出,就该事件而言,店家即使关门停业,仍需支付这笔罚金。若不及时支付,罚金会按照年利率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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