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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厅支招民众遇到资方不平等待遇时及时反映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02-22 10:55:13 | 浏览:30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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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厅与人权局代表人员于劳工权益讲座中介绍职场中民众应得的权利。


为帮助民众了解工作权益,亚平会就业辅导计划与纽约州劳工厅21日举办“劳工权益”讲座,讲解民众关注的最低工资、有薪假等议题。主办方呼吁民众在遇到资方不平等待遇时不要拖延,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纽约州劳工厅主讲人表示,移民社区有许多民众不了解自己应得的权益,像是每小时的最低薪资、病假、年假等。在求职以及工作期间,民众应拥有一份由资方记载劳工权益详细内容的书面资料,以保障劳方权益。另外,劳工厅经常会与非营利组织、民选代表办公室和维权团体合作,帮助民众了解工作中应遵循的规则。

  亚平会就业辅导计划总监郑石介绍,该部门帮助民众填写履历表、增进工作技能,让求职者在不景气的工作环境下,能了解更多相关资讯,以寻求适合的工作,因此,举办相关讲座对社区民众相当重要。会中介绍,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每人最低薪资为每小时8元;2014年12月31日起,最低时薪为8.75元;自2015年12月31日起,最低时薪为9元。并且不论有无身分的打工者,都应该获得最低薪资的保障,在每周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数后,薪资应为正常时薪的1.5倍。每天或每周的最高工作时数并没有要求,只限定每工作6天,必须获得24小时的休息时间。会中另指,根据规定,资方必须每个星期或每隔周付一次薪水,并且每工作6个小时有30分钟的午餐时间,若上班时间为上午11时至晚间7时,午餐时间则另加20分钟。此外,许多在家庭打工的保姆、管家、佣人,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3天的有薪假。      

   根据就业自由的相关法规,雇主可以不给出理由而要求员工离职;员工则拥有同等权利,可要求离职而无须给予原因。 纽约市人权局(NYC Commission of Human Rights) 部门代表指出,凡举在求职中,因为性别、种族、国籍、性向、犯罪纪录等原因遭到雇主拒绝,皆是歧视行为。在工作中遭歧视时,人权局代表呼吁民众记下时间、地点,以及歧视原因,并拨打(212)306-7450,或311接人权部门投诉,人权局提供中文服务,并且不会过问合法身分。

  主讲人强调,民众在投诉时,经常害怕自己提供讯息会遭对方报复,但劳工局及人权局将会保障投诉人的讯息,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对资方罚款,因此呼吁民众在遇到类似情形时不要拖延,因为只要有一人投诉,相关单位将会对整间公司进行过滤检查,确保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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