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欺诈案的被告林丽英(Liying Lin)25日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四项罪三项成立,包括一项串谋进行移民欺诈,两项移民欺诈,最高面临25年有期徒刑,另一项移民欺诈罪不成立。法官将于6月2日对她量刑宣判。
林丽英是法拉盛纯福音教会的执事,也是此案唯一一名教会人士,检方指她给客户讲授基督教教义,并发给他们教会受洗证明,作为回报,客户向教会捐款。 2012年12月联邦大举扫荡华人社区的移民律师楼,约30人被起诉,其中包括律师、律师楼助理、翻译员等,部分人已经认罪并获得轻判。林丽英是第一个进行庭审、由陪审团判定有罪的被告,她的定罪可以说是检方一大胜利。
林丽英的律师保罗(Kenneth Paul)在为她辩护时称,林丽英的目的只是向人传授基督教,并让他们皈依基督,她并没有赚钱,赚钱的是律师楼。客户向教会的捐款也很微薄,10元或20元。
检方的污点证人游天龙在法庭上指证林丽英“卖”教会证明,游天龙声称自己有客户申请政治庇护,需要拿到教会证明但无法参加教会活动,希望林丽英能行个方便提供教会证明。林丽英表示,该客户至少要来几次才能证明对方“经常来教会”。教会还有专门的查经班培训会员如何正确回答移民官的问话。检方还称,林丽英陪同客人到移民局面谈,并担任翻译,当客人说错话时林丽英会踢他们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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