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8大道灭门惨案发生已近半年,凶嫌陈闽东究竟为何残忍手刃表嫂李巧珍及其四名年幼子女,至今成谜。不论是李巧珍丈夫卓仪林,还是其婆婆、母亲、姊妹,都再三表示想不通,「想和他当面问清楚!」但随着2月6日布碌仑高等法院「特殊11」法庭(Special 11 Court)法官Michael Brennan因陈闽东「显露出严重精神疾病的症状」, 正式裁定将其送入医院接受精神治疗,陈闽东可能就此在精神病院度过终身,庭审无限期中止。
本报近期获得案发当夜,陈闽东被捕后在市警66分局内接受审讯的纪录报告,或有助厘清部分案情。2013年10月26日晚间约10时30分,25岁的福建长乐籍男子陈闽东手持剁肉刀,杀害表嫂李巧珍及其四名幼年子女,并于现场被捕,随后在市警66分局探员组(Detective Squad)内接受布碌仑南区谋杀案件小组Hopkins探员、翁姓探员及市警62分局的胡姓员警的联合审讯。审讯由翁姓探员以中文进行。
审讯开始于2013年10月27日凌晨2时5分,离陈闽东连杀五人仅三个多小时。翁姓探员问完陈闽东姓名、住址及来自中国何处后,继续审问道:「你知道57街发生了什么事吗?」陈闽东回答:「我和我表哥的老婆吵起来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管她叫表嫂。她的孩子们让我做这做那的。」陈闽东随后说,在那住了两星期,有自己的房间。陈闽东沉默一阵后,突然毫无预警地站起,用未被铐住的一只手打向翁姓探员的胸口,并试图用沾满鲜血的右脚去踢翁姓警探。翁姓探员立即展开自卫,用右手击打陈闽东的头,随即将其制伏。陈闽东冷静下来后,没有表示自己有受伤,也未要求医治。魏姓探员当时未发现陈闽东有受伤痕迹,但后来得知其前额被头发遮住处有红肿。短暂冲突过后,陈闽东和审讯警员都静坐沉默。突然,陈闽东自说自话起来:「几天前,我表哥(应是卓仪林胞弟)带我去法拉盛,让我待那里。那是一个麻将馆,小孩子们还住楼上。我不喜欢住那里因为太吵了。所以我和他们争吵,拿刀对着他们。」说完后,陈闽东又沉默了,审讯警员们也没再让他说话。2时25分,一份中英文双语的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s)被呈交给陈闽东。
吴姓员警向其解释了米兰达警告条款,陈闽东表示理解,但愿意继续回答问题。陈闽东说,在这几周时间里,不断往返于法拉盛和布碌仑,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在法拉盛时,他无法好好休息;而在布碌仑,他也无法睡觉。所以,他从厨房拿了一把刀,杀死了表哥的妻子和四个小孩。
「你知道你表嫂的名字吗?」「不知道」「你知道孩子们的名字和年龄吗?」「大女儿,我知道她叫雨昕,我不知道她的英文名。她大概九岁、十岁吧。Amy是七、八岁的样子。William差不多一岁。Kevin五岁。」「你为什么要如此对他们?他们对你不好吗?」「不是。表嫂总是做糖醋鸡给我吃。我们没有吵过架。」「你为什么来这里住?」「几周前,我爸爸的姐姐告诉我去布碌仑和表哥住一起。」 「你和他们一起住多久了?」「过去几周断断续续。」「为什么你要拿刀杀他们?」「今晚发生了这件事,因为我一直在想,我没有老婆也没工作。我的朋友们都过得很好。我却是这样,没老婆也没工作。」「这不能完全解释为何你要伤害你表哥的妻子和孩子。」探员问:「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陈闽东答:「我认为他们正在利用我去拿绿卡。」「你是美国公民?或者你有绿卡了?」「我没有身分。」「你还记得你用哪种刀杀他们吗?」 「是餐馆里的那种刀。」「是长的还是短的?」「是餐馆用的那种厨房刀。」「它形状像这笔记簿吗?」「是的,差不多。」「你记得你第一个砍的是谁吗?」「应该是我表哥的老婆。」「砍完你表哥老婆后,你又砍的谁?」「Kevin。」「下一个是谁?」「Amy 。」「下一个是谁?」「那个大女儿。」「下一个呢?」「William。」3时35分,警方审讯结束。
清晨5时47分,陈闽东在助理检察官海尔和Sadri,以及两名华裔警员陪同下就案件作录音和录像,陈闽东被告知所有权利,表明是自愿回答问题。陈闽东随后总结陈述道,他用刀砍表嫂和四个孩子的脖子,但不确定是否已死。陈闽东还说,他曾试图闷死William和Amy,但最后还是用刀砍。他不记得有听到尖叫声,但听到表嫂在用电话和别人说自己拿刀了。最后,陈闽东说,自己被一个人架住后,就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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