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华人社区的超市生意兴旺,挤得水泄不通的店面成为窃贼最喜欢的犯案地点,对于超市工作人员而言,店里每天出现小偷行窃已是平常事,为警惕顾客不要心生歹念盗取商品或警告猖狂的小偷,超市通常在店内张贴许多警告标语,包括偷窃者将遭罚款数百元的处罚。
然而律师提醒业者小心「私设公堂」带来民事责任,任何赔偿或逮捕的执法权力都应为警方或检察官办公室所有,商家若私自抓贼或进行处罚,日后对方可能反控其限制人身自由等民事罪名。走进热闹的华人超市时,时常可看到墙上到处张贴警告标语的公告,或者增加安全人员监视店内可疑人物,曾有超市工作人员指出,超市老板抓到小偷时要求对方缴交罚款,假如还不起钱就要扭送警局处理。
然而以上自行抓贼的作法反而可能替业者惹来官司,罗斯‧李根律师楼孙澜涛律师提醒,只要是违背个人意愿、限制人身自由,被限制任何一段时间均可构成非法拘禁,只要非法拘禁成立,不需证明受到伤害便可立案。然而许多超市业者纳闷,难道见到小偷行窃还要放他离开?等到警方来到店里时可能为时已晚。
孙澜涛解释,纽约法律为商家网开一面,允许商家可以在合理时间内采用合理手段以扣留可疑人物,但若没有人证和物证时最好立即报警处理,若怕对方逃离时可派工作人员跟在其身后,由警方前来调查该名人士是否有窃盗嫌疑。
面对大量小偷来袭,超市业者其实早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处理程序。新世界商城超市陈经理表示,在与警方的密切配合以及加强店内安全人员后,偷窃行为明显减少,墙上的告示牌多半是希望给予警惕作用,若超市见到小偷时仍是尽快报警处理,避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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