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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翁冤收罚单函市长申诉获公道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04-23 09:32:27 | 浏览:57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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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警察误开、法官误判的75元汽车注册过期罚单,80岁的退休华裔牙医余瓞健与政府周旋近半年,甚至花费远超罚单金额的金钱找罚单公司处理,但申诉还是失败,被迫缴交罚款。

忍无可忍的他最后提笔写信给新任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两周即获得退款。他说,「缴钱是想留下政府犯错的证据,要回75元是为证明对方错了。」「亲爱的市长,由于警员的疏忽,可能把车牌字母的ETF写成EJF,加上收到罚单的当事人未采取行动,我被迫付了75元罚金。我凭证据上诉,但不被采纳。这是很简单的求证程 序,只需查交通局(DOT)纪录便可。我缴钱的目的只是想终止这个程序。市长先生,这不公平。」余瓞健写道。

余瓞健在3月28日收到市财政局(Department of Finance)寄来的支票,信中说,「亲爱的驾驶,财政局很乐意(pleased)给你这张支票,退还你多缴的罚金。」虽然市府书面上未认错,但曾担任公职25年的余瓞健说,他见过许多官僚行为,「这些政府雇员不能只享福利却不认真工作。」家住皇后区雷哥公园,余瓞健是毕业于国防医学院的香港侨生,由台湾来美近40年,曾于高云尼医院任牙科医生25年。

去年10月,他收到财政局寄来的罚款 通知,指其挡风玻璃下的注册贴纸过期,且未依时到庭。但他纳闷,自己从未收到罚单,也不知错过一次出庭机会,而且座车的注册到2014年10月才失效。余瓞健检阅这张9月2日的罚单,写着他的车牌号码,并注明是辆2010年款红色雪佛兰(Chevrolet),但他的车是一部蓝色的2004年款丰田(Toyota)。他填写随函所附的上诉表格,强调自己未收到罚单,无从得知前次开庭日期,并连同车辆、车牌、注册贴纸照片寄回。今年1月,他收到裁决通知,三名行政法官签名的一致决议,指看过上诉材料,发现原法官并未犯错,维持原判。2月21日,余瓞健约了罚单中心人员到牙买加的财政局办公室希望当面申诉,但未被受理,连同逾期罚金付了75元。「真的看过我的材料,还能维持原判?查车牌都知道是两部不同的车。」

他想找律师讨公道,但律师开价5000元,他后来接受友人建议,写信给市长。余瓞健他在信中详列了警员的编号及法官姓名,希望政府调查,「这是他们的工作,弄错了又不承认,这次欺负错人了。」他认为,许多华人遇到这种事,也许因为没时间而自认倒楣,这样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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