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遇上飞来横祸,在威彻斯特郡被一名醉后胡乱开枪的警察打伤,他们1日提出9000万元的索赔诉讼,控告纽约市。
「纽约邮报」报导,诉状声称,休班市警克罗宁(Brendan Cronin)在4月29日在Pelham的红灯前,向菲利斯(Joe Felice)及其朋友博雷利(Robert Borrelli)连开13枪,使他们险些丧命。菲利斯的手臂、身躯和肩膀等部位共中了六弹,奇迹地活下来。他索赔6000万元。当晚,他们在维农山(Mount Vernon)玩完冰球后,博雷利驾车载菲利斯回家。博雷利说:「老实讲,我不知道无端遇到伏击后,我们怎样能够活下来。」博雷利没有被子弹打中,但亦将提出3000万元的索赔,理由是克罗宁的暴行令他情绪严重受到困扰。
27岁的克罗宁当了六年警察,在46分局执勤,事后他被控攻击罪,被暂停职务。警方当时说,他醉到不知自己开了13枪。受害人的律师说,检方可能会以企图谋杀的罪名起诉他。威郡检察官办公室说,大陪审团已聆讯此案,预料几天后会有决定。事发前,克罗宁花了整天时间在射击场练靶,并在市岛(City Island)狂饮。后来,他把汽车停在林肯大道(Lincoln)夹六大道的路口一个小时后,拔出九毫米的格洛克(Glock)手枪,对着从不相识的两名受害人开火。监视摄影机的录像显示,他走近博雷利的车,姿态像个枪手,并连续开枪。
诉状声称:「菲利斯知道自己中枪,大叫起来,并倒向左边。大约13至14发子弹迅速打进车内后,他才停止射击。」菲利斯将来必须接受多次手术治疗伤势。他说,当时 他重伤垂危,流血不止,只差几分钟就可能流血过多丧命。他说:「不幸的是,无论身体和心灵,复完之路都很艰难,如今才刚开始。」克罗宁开枪后,亮了汽车警灯,逃离现场,但在几个街远之处被Pelham一名警察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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