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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羊头湾坐公车遭歧视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07-09 09:01:06 | 浏览:86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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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华人开门!」6月15日65岁的曾明铮手抱三岁稚女,与14、16岁的侄子,以及妻子于布碌仑羊头湾W大道公车站准备搭乘B36号公车,司机见到疾奔的两名侄子竟将门关上,无论五人如何敲门、乘客如何劝说,司机坚持不开,还与部分乘客一同讪笑,双方僵持五分钟。

事发以来曾明铮向附近华人居民调查,怀疑该司机针对华人种族歧视,8日他决定状告市府。来自广东的曾明铮当时与两名侄子、女儿和妻子,准备在W大道的车站搭乘已停妥的B36号公车,两名侄子先跑到车门前,没想到司机却将门关上,曾明铮抱着女儿随后跟上,再三敲门请司机开门仍被拒,「懂英文的侄子听见浅褐肤色的司机说,『就是不给华人开门』」!两侄子拿智慧型手机欲拍其照,该司机压低帽沿挡住自己的脸。

曾明铮8日谈起这段经历不禁哽咽落泪,「来美国20多年,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对我女儿也造成心灵上很大的伤害,女儿总问『爸爸,为什么司机不让我们上车?』我只能跟她说,我们被歧视了」。曾明铮当时跑到车头试图沟通,并记下公车车牌尾号「9649」,司机仍无动于衷,甚至与其他乘客讪笑。曾明铮立即致电311,311请他转至511投诉,但不懂英文的曾先生只能做罢。事发后,曾明铮访问附近华人住户及乘客,发现许多人都有相同遭遇,「他们就是针对不懂英语的华人!」他决定要联合其他的受害者,将大都会捷运署(MTA)告上法庭。

MTA指出,若乘客自认受到种族歧视,须在事发180天内提交「Title VI」表格,当局会展开调查,调查结束后,投诉者将收到结案通知函或调查结果通知函(LOF),分别声明指控不成立及是否建议任何纠正行动。如果投诉者希望就决定提出上诉,则须在结案通知函或LOF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律师朱益民表示,「就是不给华人开门」如此字眼确实属于歧视,可以告司机本人、也可告MTA,向司机同事了解该司机平日行为是否多存在种族歧视,若有同事作证,MTA有责任规范下属。朱益民并建议曾明铮先向MTA投诉再提告诉,以避免MTA以不知情或个人行为等理由规避责任。除两侄子外,朱益民指出,其他乘客也可作为证人,受辱后失眠、血压高等医疗报告也可作为证据。有相似遭遇的民众可致电(718)688-9628与曾明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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