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议会今年3月通过的带薪病假法案将于7月30日起执行。该法案的实施让更多小企业的员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些小规模企业的雇主则认为执行初期可能会面临人手不够的困扰,从而增加了企业成本。市议员顾雅明表示,员工享受福利的同时,应增进与雇主间相互理解、体谅,合理地使用“带薪病假”。
经营诊所20余年的华裔医师胡清渊表示,该法案实行的初期可能会给规模较小的企业(或小商家)雇主带来一些困扰。原因是小规模的企业或商家遇到员工请病假时,通常会面临人手不够,如果在此期间雇主请临时工,就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胡清渊表示,例如诊所或医疗系统,关乎病人的生命健康,一旦有员工请病假,处理不当时就会对看护病人造成影响。他还表示,“带薪病假”法案实施的最初时期,需要雇主与员工间相互协调与适应,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一家华裔公司的职员赵先生表示,该法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小企业的员工。他说,此前一些小企业的员工生病时担心请不到假期,如今“带薪病假”法案不仅本人生病可以请假,同时还包括子女、配偶等生病的家人都可享受到这项福利。赵先生称,“该法案非常好,但具体到细节时,如员工能否连续休病假、家人生病是否要求出示医院证明等。可能每个企业到时会制定不同的公司规定。”
市议员顾雅明表示,带薪病假新法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5人及以上企业,还增加了病假的适用范围。该项法案让员工享受到了更好的福利,此时员工与雇主间应在相互理解与体谅的基础上,合理地使用“带薪病假”。
法拉盛工人中心干事曹锦明表示,该法案实施后,呼吁小商家和企业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同时,员工也应了解其具体内容,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纽约市议会今年3月通过的带薪病假法案将于30日(星期三)起执行。届时,将有超过100万纽约雇员一年可享有5天带薪病假。请病假的理由可以是雇员本人生病,也可以是照顾生病的家人,包括子女、配偶、祖父祖母、孙子孙女、兄弟姐妹。
雇员一年工作时间超过80小时,就可以享有带薪病假。雇主(包括非牟利机构或小商业)必须向雇员提供以下的病假福利:如果雇主在纽约市拥有5个或以上的雇员,必须向雇员提供带薪病假;如果雇员少于5人,则必须向他们提供无薪病假。
对于家庭佣人,如果已经为雇主工作一年以上,除了纽约州劳工法规定的家佣应得的带薪休假外,雇主还必须给予最多2天的带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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