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对刚来美国、亲友间情感紧密的新移民而言,不熟悉法律往往就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年约80岁的李先生多年前借出2万元积蓄给儿子创业开餐馆,父子间仅有一张借据,没想到儿子迟迟不还钱,让父亲又气又急。
李先生日前到华埠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律师,他说儿子因为想要创业,向他借款2万元。儿子并自行写下一张借据,标注每月需固定还钱,签下名字后他便以为如此可受法律保。但事隔多年儿子仍然没有将债务还清,李先生不知如何是好。接受华人法律咨询多年的律师表示,太多华人以为写了借据便能有效要求债务人还债。但即便有法律认可的正规借据,很多时候债务人趁着法律诉讼时转移资产,法庭判决出炉后也无法追回欠款,借出的钱就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专业律师提醒,民众在借钱时,应要求债务人写下生意抵押声明(UCC-1),注明可抵押的资产如餐馆、房屋等生财工具,抵押声明送地方政府登记,便可在债务人的资产留下纪录,未来债务人要转卖资产时,第三方购买人便可查出欠债纪录并要求债务人清偿欠债,届时债权人才有保障追回欠款。
借据需详细列出各项数字,包括何时开始还债、每月还多少、何时需还清等,没有时限等于没有追债效果。持有效借据便可向债务人提出告诉,若对方没有财产,虽不一定能拿回债款,但对方若有工作,可凭判决书要求其公司每月扣款还债,若银行有帐户也可将帐户冻结。律师说,判决书也需向政府登记。在纽约州,有效期长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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