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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病假法已过月余不少华人还不知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09-02 09:27:07 | 浏览:48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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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议会今年3月通过的带薪病假法案自7月30日起开始执行,截至9月1日美国劳工节,已执行了一个月的时间。据法拉盛某华人超市员工反映,之前他对该法案全然不知,昨天才从在中国城超市做工的朋友那里得知,该超市已将法案张贴在员工上班打卡器旁的明显位置,让员工心中有数。而他所在超市的老板却抱着能瞒一天是一天的态度,目前还未执行该法案。

劳工节当天,据法拉盛某华人超市员工赵先生(化名)反映,他昨天才从在长岛做工的朋友那里得知,早在一个月前纽约市就已实施带薪病假法案,可他对此却全然不知。赵先生称,朋友做工的中国城超市将法案打印出来,张贴在员工上班打卡器旁的明显位置,让大家心中有数。而自己做工的法拉盛的某华人超市,老板从未宣布过这项法案,这期间有人带病上班,因为根本就不知道这项条例。

赵先生说,即使有员工知道了也不敢直接去问老板,担心老板会给脸色看或是工作不保。他称,“国家给予的福利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如果老板可以将员工守则(如规定不能迟到早退等)贴到墙上,那么对于员工应享受的福利也应当公布出来,相互监督。毕竟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

针对自7月30日起是否有执行带薪病假法案,该超市老板的回应说,“这项法案正在执行中,马上就要开始执行了。”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法拉盛罗斯福大道的中国城超市分店,该店经理ANDY吴表示,这是员工应有的权益,因此总部规定所有的分店要将法案张贴在明显位置,同时各部门负责人要向每个员工正式公布,让员工心知肚明。ANDY吴表示,“如果员工生病了,将医院证明递交人事部门,都会予以批准。”

法拉盛工人中心干事曹锦明表示,一些法案实施后,等待雇主告知的同时,员工自己也要及时关注。了解具体内容,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曹锦明表示,应当呼吁老板遵守法律。此外,如因员工投诉,老板采取打击报复的行为同样是违法。他还表示,社区内如有工友需要求助或咨询,可致电法拉盛工人中心电话:718-6000793。

纽约市议会今年3月通过的带薪病假法案自7月30日起开始执行。超过100万纽约雇员一年可享有5天带薪病假。请病假的理由可以是雇员本人生病,也可以是照顾生病的家人,包括子女、配偶、祖父祖母、孙子孙女和兄弟姐妹。

雇员一年工作时间超过80小时,就可以享有带薪病假。雇主(包括非牟利机构或小商业)必须向雇员提供以下的病假福利:如果雇主在纽约市拥有5个或以上的雇员,必须向雇员提供带薪病假;如果雇员少于5人,则必须向他们提供无薪病假。

对于家庭佣人,如果已经为雇主工作一年以上,除了纽约州劳工法规定的家佣应得的带薪休假外,雇主还必须给予最多2天的带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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