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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好心警察放他一马被告$3000万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4-12-18 11:11:05 | 浏览:43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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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郊长岛苏福克郡警察在一宗3000万元的索赔诉讼中,被指控在一宗交通意外中放过了一名酒驾的餐馆老板,间接造成他在半小时后死于另一宗意外。

诉状中指出,在第一宗意外发生后,好心的警察驾车载彼得‧费登(Peter Fedden)回家,他是「Commack Breakfast」餐馆的老板,警察上门吃饭时,他经常给警察很大的折扣,不管警察点的是什么餐饮,他一概只收象征性的一元。他的母亲凯瑟(Kathi)在诉状中说,警察在第一宗意外后,放他一马,没有监禁他,而是把他送回家。彼得回家后,换开他母亲的汽车,再度上路,30分钟后,在哈帕克镇(Hauppauge)撞入一栋大厦丧生。

事发后,急救人员把他从撞得稀烂的汽车中拉出车外,空运到石溪大学医院(Stony Brook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急救,后来伤重不治。诉状透露,第一宗意外发生前,他在「Ruby Tuesday」餐厅喝了两大杯16盎司的混合威士忌饮料,并抽大麻。彼得与一名女酒保和另一名顾客一起离开餐厅,驾车而去。但不久,彼得驾车失控,滑过草坪,冲破一道围栏,撞向一辆停好了的汽车。至少有七名警察赶到现场,但最终是把他送回家,而没有因酒驾逮捕他。

诉状指出,彼得认识奉召到场的警察,他们经常光顾他的食店,无论警察吃什么,他都只收1元。凯瑟控告苏福克郡警局,在他第一次出事时没有逮捕他,以致没有阻止下他当晚在烂醉的情况下,再度开车出去。苏福克郡警局没就此事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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