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有一名64岁的男子李先生14日晚在137街散步时无意中碰到一条拉狗的绳子,遭到狗主人2名西裔青年的殴打。随后2人抢先报警,指其打人,李先生遂被控攻击他人。教授帮他讨公道,网上呼吁民众签名请愿,要求撤销对他的控告。
据这名教授介绍,14日傍晚,家住法拉盛的李先生外出散步,经过137街时无意中碰到一条拉狗的绳子,随后狗叫了起来。虽然他向狗主人道歉,但一名西裔男子挥拳打到他的左眼,接着拳打脚踢并将他推到路边。另一名西裔女子咬李先生的手,当他用力挣脱时,该女子称李先生打她的脸,随后报警。该名教授说,“李先生被两个恶少无端殴打,还被恶人先告状逮捕。我和朋友去看过他,被打得到处是伤。为帮他讨回公道,我在网上呼吁民众签名请愿,要求撤销对他的控告。”
据李先生描述,当天该名男子殴打他时,女子同时也在踢他的头部和身体。报警后,他被拘留了近两个小时,最后得到一张书面传票,被指控犯有攻击他人罪,并要求2015年1月9日上庭。李先生称,他16日到辖区警局要求立案被拒后,20日他将殴打自己的2名西裔青年告上法庭。
针对此类纠纷,109分局警方表示,案件能否撤诉应由检察官办公室作出判决,警局不具备撤销控罪的职能。以往纠纷案件中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当一方报警立案后,另一方或因打击报复,随即也要求立案。为避免被误认为是当事人双方间的打击报复,民众遇到纠纷时应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立案。警方指出,警局内始终为报警民众提供中文、韩文等多种语言翻译,即使是警员随身携带的电话也配有中文语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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