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法拉盛凯辛娜大道的一家华人经营的杂货店时常被非裔青少年进店滋事。日前,华裔老板发现数名青少年在店内偷窃商品后再次报警。令商家无奈的是,由于滋事者均为未成年人,警方并未对其进行逮捕。对此华裔律师指出,受害人可要求法庭对青少年进行传唤,并要求警方通知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受害人最高可获1500元赔偿。
面对非裔青少年频频入店行窃,杂货店王老板说,“眼看着他们在店里偷东西,报警却无济于事,或许是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不能逮捕。这样的事情发生多次,影响到店里生意,自己也曾多次反映过。”他称,儿子的苹果手机被一群非裔孩子抢走,至今还在等待法院受理。
青少年滋事的案例不仅发生在法拉盛社区,日前据贝赛辖区北方大道213号一家快餐店员工反映,每到凌晨2、3点,十几名青少年就来到快餐店门外的停车场前砸玻璃及车辆车窗,为此店门外还加装了摄像头。
华裔律师吴圣洋表示,面对未成年人行窃等行为,商家并非束手无策,必要时应在店内安装摄像装置或增加保安人员。吴圣洋指出,商家目击未成年人行窃或证据确凿时,应及时向警方阐明情况,即使未成年人未被逮捕,也可要求法庭对其进行传唤,并要求警方通知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受害人最高可获1500元赔偿。他指出,在纽约州针对整体青少年犯罪可分为16岁以上青少年犯罪、13至15岁部分重罪者将可被警方逮捕,并可交由刑事法庭受理,普通犯罪将由家庭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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