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日起,纽约州将实行打击移民诈欺的新法,禁止翻译社、公证人等冒充律师提供移民法律服务。
州长葛谟去年签署新法“移民服务执行法案”(Immigrant Assistance Service Enforcement Act)。新法明确规定了哪些机构可以提供移民法律服务,哪些不行。必须是律师和获得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授权资格者才可以提供移民法律服务。翻译社、公证人不得误导顾客,令顾客以为其有资格提供移民法律服务。
在华人社区,常常有挂羊头卖狗肉的移民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自称律师和法律助理,而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律师执照或资格证书。
这些冒牌律师置他人利益于不顾,甚至导致一些客户陷入被递解出境的困境。为打击这些欺诈分子,新法增设了两个新罪名:移民协助欺诈重罪和轻罪,违法者将受刑事制裁。
纽约州有430万外国出生的新移民。新法具体规定:要求移民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翻译;对违规者加重民事罚款;禁止使用误导性头衔让客户误以为移民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拥有律师执照或专业资格而实际上却没有。
新法还将去年葛谟成立的新美国人办公室(Office for New Americans)设立为永久性行政部门,专门负责移民事务。这是全国第一个通过法律设立的州级移民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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