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媽媽表示,疑似因聯邦執法機構掃蕩月子中心後,月子中心經常更換育嬰房,才導致寶寶受傷。記者黃松攝
本報記者黃松洛杉磯報道:日前有居住在羅蘭崗(Rowland Heights)月子中心的媽媽向記者投訴,指小孩在業者照顧期間撞傷頭。警方23日指出,案件正以虐待兒童案調查。律師表示,類似情況經常出現,呼籲其他媽媽不應怕麻煩,要勇敢站出來舉報無良月嫂,保護其他小孩。
不願具名的受害媽媽表示,涉案的是愛心月子中心。她於19日報警後,業者不但無故終止了她的合約,終止了餐點供應,還準備將她趕離現時的居所。透過媽媽所提供業者的電話,記者嘗試與業者聯絡,但得到答覆是打錯電話了。媽媽表示,她也是透過這個電話號碼與業者聯絡,不了解為甚麼接電話的人會說「打錯了」。
根據報案編號,記者於23日向洛縣警察局核桃市/鑽石吧分局查詢,職員表示,案件現時已被歸類為虐待兒童案,已安排探員負責調查。特別受害者調查組(Special Victim's Bureau)探員特薩里(Joe Tessari)於23日下午與記者聯絡,表示警方正在了解寶寶到底是怎麼受傷的,是蓄意的行為,是疏忽照顧,還是單純的意外。他正在與涉案的業者、月嫂以及醫生等人聯絡,以便進一步釐清案情。
特薩里說,他曾於23日上午到訪受害媽媽的住所,但沒有找到人。記者下午協助特薩里與受害的媽媽聯絡,媽媽指出,她早上到寶寶出生時的兒科醫生那做檢查,醫生紀錄了寶寶頭上撞傷的情況,同時建議媽媽再去寶寶出生的醫院開個證明,所以錯過了。雙方已經再約會面時間。
在政府部門專門處理虐待兒童的李先生說,月子中心在公寓單位照護初生嬰孩,沒有監控,也沒有聘請合資料的月嫂,根本不符合政府發牌條件。雖然嬰孩不幸被撞傷,但由於該月子中心並沒有商業保險,所以受影響的媽媽很難獲得賠償。最多只是起訴涉案的月嫂,警方最後可能會以刑事罪名拘捕該名月嫂,涉案的月嫂將面對入獄的刑罰。
刑事律師劉龍珠指出,月子中心經常發生類似問題,甚至有小孩因月嫂照顧不當,吃東西時噎到,最後不治身亡,媽媽和月子中心最後也是私下和解。他認為更多媽媽應該站出來,舉報無良月嫂或業者。
虐待兒童罪是非常嚴重的罪名,屬於刑事法第273d。其中蓄意對小孩造成傷害的定義很廣。像小孩動來動去,照顧的人明知不阻止小孩亂動,會令小孩受傷,如果小孩真的受傷,也算是蓄意傷害,一般刑期為入獄2年到6年。如果月嫂有三次以上類似的犯罪紀錄,刑期將增加到25年至終身監禁。如果月嫂沒有身份,又沒有專業資格,那問題就會更加嚴重。
律師王崧峰表示,如果媽媽明知月子中心沒有相關牌照,仍要入住,那業者只有一些基本的責任。如果業者在宣傳時,表示自己是合法經營,領有相關牌照,有專業月嫂照顧小孩,令媽媽誤信月子中心是專業的照顧新生寶寶的機構,那月子中心就有欺騙的情況,是可以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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