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囚犯及減輕一些盜竊罪的刑罰,使得社區盜竊犯罪現象增多。警方不能對小規模盜竊實行逮捕。 記者劉茁攝
記者劉茁洛杉磯報道:在加州如果一個人將車子停在公共汽車站,會收到最少976元交通違規罰款。而如果在商店中偷竊950元以下的財物,則會被當場釋放。這是自從加州第47號法案實施後的普遍現象。現在南加居民常說犯罪現象增多,搶劫盜竊橫行,這種說法並不誇張,也得到警方的認同。
加州第47號法案在2014年11月4日通過公投並且立即生效。據一位在亞凱迪亞工作的警方人員表示,當晚警員們對公投結果目瞪口呆,而且因為此法立即生效,使得當日被逮捕部分嫌犯立即能被釋放。據此法規定,原為重罪的偷竊、入商店行竊等,都被劃為輕罪。也就是說,警方即便將竊賊堵在當場,如果犯罪涉及金額不及950美元,則不能夠將其逮捕。如此一來,警法的威懾力下降,竊賊有恃無恐,而且專門進入一些店家行竊,故意將數目控制在950元以下,使得商家苦不堪言,這種情況使得偷盜之風蔓延。
小規模盜竊頻發
亞凱迪亞警局行政警官奧提茲(Brian Ortiz)表示,通常發生在社區的盜竊行為大約分為入室搶劫,搶劫兩大類,這兩類都屬重罪,警方可以依法逮捕嫌犯。但是如果是進入商店偷竊950元以下的財物,則被規為小規模盜竊,不能夠將嫌犯逮捕。同樣,如果一名嫌犯從後面或者側面接近受害者,將其提包或者錢包搶走,也不能夠算是搶劫,而是歸類為行竊。
而在47號法案實施之前,是沒有盜竊金額限制的,警方凡是發現盜竊行為,均可以實施逮捕。他指出,如今,小規模盜竊不再算成重罪,助長了犯罪分子的氣焰,使得小規模盜竊行為層出不窮,警方有力使不出,也非常頭痛。
記者作了一個對比,據加州的交通違規的處罰條款,罰金從100元到上千元不等。如果不小心將車子停在了公共汽車站,罰款為976元。將車停在殘疾人士專用車位,第二次違規的話,罰金1876元。超速16到25哩,罰金328元。闖紅燈436元。所以,可以看出來,公眾每天要面對的交通違規事件,其處罰程度或許遠大於小規模行竊。如此以來,遊手好閒之徒,或許會趁機加入到盜竊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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