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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国宝案证人:温州人“标会”买房付头款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5-04-01 09:30:21 | 浏览:3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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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宝银行案31日续审,前国宝雇员披露,温州人买房子通常用“标会”筹钱来支付头款,尽管房利美(Fannie Mae)要求头款不能是负债,因为那会增加贷款风险。

  国宝前贷款员“珍”黄晓敏(Jane Huang)向陪审团解释了什么是华人民间“标会”:一群人参加标会,就像存款一样把钱放进去,等到要买房子就去投标,例如一个3年期的会,如果你在一年半时标了钱,以后一年半要继续交钱。她说,“我们温州人都用标会来付头款”。

  这些标会筹来的钱,在国宝职员帮助下伪装成家人给的无偿赠款,例如来自父母或兄弟姐妹。

  黄晓敏籍贯温州,来美国读7年级,大学读商业管理,2009年应聘国宝的柜台服务员,国宝总裁孙仪文亲自面试了她。

  据黄晓敏讲述,孙仪文认为她有大学文凭,有在餐馆工作过,能够给国宝带来客户,于是建议她做贷款员,孙仪文还说贷款员赚的钱有时候比她还多。

  黄晓敏的证词对其上司——贷款部主管谭伟雄很不利。她披露,贷款员会在“雇佣文件”上伪造借款人雇主的签名,这种做法习以为常,贷款员甚至在办公室里明目张胆地互相为对方伪造签名,而谭伟雄的办公桌就在旁边。

  她表示,贷款员余启斌(Ken Yu)被解雇后,孙仪文跟员工开了一次会,说余启斌“拿了别人的钱”而被解雇。

  余启斌一气之下向联邦银行监管机构OTS高密,称国宝帮客户造假。OTS到国宝来调查,黄晓敏是被问话的员工之一,她表示,当调查员问她有没有按规则办事,她没有说实话。OTS来之前,贷款部的人一起“商量了一下”,统一口径,当时谭伟雄也在场。

  辩方律师盘问黄晓敏时暗示她说话不可靠,指黄在求职信里撒谎。黄承认自己大学毕业后很长时间没工作,为了让简历好看一些,谎称自己在其公公开的餐馆里工作了3年,实际上并没有。

  法庭证词还披露,余启斌与检方合作后,与黄晓敏联系过并暗中把他们之间的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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