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領事周翔、趙守聖和律師王婧和不願被拍照媽媽和家屬們於2日在中領館會面。記者黃松攝
本報記者黃松洛杉磯報道:約6位媽媽和家屬,與代表律師王婧於2日早上10時左右,到中領館與僑務領事趙守聖和周翔會面。大家溝通了近2小時才離開。
有家屬表示,國內的生意受到嚴重影響,營運資金周轉出問題。有媽媽表示,家裡長者病危,醫院已經發出病危通知書了,她也急著帶小孩回國,讓家人可以見到孫子。
趙守聖和周翔仔細紀錄了多位媽媽和家屬的狀況,就案件的進展也向王婧律師問了一些問題,他們也表達了領館對事件的重視。
領館盼保障中國公民權益
趙守聖表示,領館對事件高度重視,一直密切關注和追蹤事態發展,並同美方相關部門保持聯繫、溝通,反映涉案中國公民的訴求,推動盡快妥善解決。領館將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切實保障中國公民在海外的權益。
就法官提出希望中國官員可以出席7日的庭訊,趙守聖領事表示,他也是剛剛才聽到這個要求,他需要向上級請示。
檢方稱證人富有 要求留美
月子中心案於1日下午在河濱縣聯邦法院開庭時,檢察官佩爾(Charlie E. Pell)指出,因為這些證人都很有錢,留在美國不成問題,所以提出反對動議。而他單獨向法官展示一份機密文件後,孕婦們的代表律師劉龍珠認為,法官的態度已有所轉變,劉龍珠認為,可能法官認為案件有更深的意義。
劉龍珠2日表示,辯方律師向法官提出的動議是:「證人應由關鍵證人名單上除名,以便他們能早日回國。」辯方律師的動議中指出,這些證人已經在生活上面對極大的困難,而且他們需要另外支付住宿費用。
家屬喊冤憂失業
檢察官佩爾於31日發出文件,用「沒地方住不是理由」來反駁他們的動議,並要求證人繼續留在美國,至到9月4日。佩爾指出,有足夠的理由顯示,這些證人都是很富有的,而且在財政上是可以保證他們在美國的住宿不成問題。
但多位媽媽和家屬都表示,這些收入都是需要上班工作,才能賺取。有媽媽指出,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被留在美國,如果再不回去,面對的會是失業,那日後的生活都成問題。有營商的家庭也表示,公司銀行帳戶沒有負責人簽名,公司資金周轉已經出現問題,再不回去,公司就會面臨倒閉。他們都認為檢察官非常欺負人。
律師稱適用中美司法協定
對於法官提出希望中國官員可以出席7日庭訊的要求,律師王婧指出,美國國務院有與中國簽署司法協定,其中也適用於證人。
根據2000年6月19日中美雙方在北京簽署的協定,美國和中國願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促進兩國在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有效合作。
協議的第一條,適用範圍,就指出,「根據本協定,雙方應在與刑事案件有關的偵查、起訴和訴訟方面相互提協助。」而協助就有包括「獲取人員的證言或陳述」,及「安排人員作證或協助調查。」
對於檢察官佩爾最擔心的,證人回國後改變主意,不再回到美國出庭作證,因此希望證人能繼續留在美國。在協定中第九條也指出,「如果證人在被請求方境內,在必要時,並在符合被請求方境內法律的情況下,強制其出庭並提供證言或出示證據,包括文件、紀錄或物品」。
律師:領館出面具重大意義
律師王婧表示,領事趙守聖回應,就有關協議內容,他還需要向上級請示。這可能會涉及外交部,甚至中國國務院。
媽媽指出,現時全部希望都放在領館上,希望他們能作出正面回應,讓他們早日回國。律師王婧指出,中領館如果同意派代表出席7日的法院審訊,對這些受影響的家屬有重大意義,這將進一步展示中領館樂意幫助僑民,也讓美國司法機構看到中國政府願意幫助僑民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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