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通过一项法案,规定新的烟雾警报器,必须要配备可用10年的固定密封电池。
新法将于2017年生效,届时商家出售的烟雾警报器,必须具有不能替换、不能拆除、及至少可用10年的电池,否则便属违法。
支持者说,该法案可进一步减少火灾造成的伤亡数字,并指出州政府在1961年开始规定房屋必须安装烟雾警报器后,火灾死亡人数减半。
统计显示,五分之三发生火灾的房屋,都安装了有效的烟雾警报器。消防官员表示,这项法案能够挽救生命。
纽约州消防员协会第一副主席彭科斯基(Ken Pienkowski)说:“我们看到的火灾新闻和听见的火灾故事,都与烟雾警报器因没有电而不能运作有关。当电池用尽,便会发出哔哔声,有些人把电池拆下,但没有装上新电池。”
新法不适用于屋主、房屋管理公司、承包商、批发商或零售商已订购或库存的烟雾警报器。
葛谟州长的发言人说,将会审查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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