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13日通过全国最严厉的反失业歧视法案,求职者假如因长期失业被拒诸门外,可以提起诉讼。
市议员推翻彭博市长的否决,使纽约成为全国第四个实施反失业歧视法律的城市。新法将于三个月后生效。
虽然其他地方的法规,禁止在招聘广告上声明求职者必须在职,但纽约市的法案更进一步,让被拒的求职者可以把雇主告上法庭。
市议长柯魁英说:「我们不容许有资历和想工作的人,在求职时吃闭门羹。」
市民卡彭(Joe Capone)是其中一个例子,他失业逾三年后,寻找工作时经常碰壁。2009年,他离开信息技术支援的工作,转往一份较高薪的职业,但后来该职位取消。
他说,有一次招聘人员告诉他,叫他捏造覆历,说他一直有工作,否则不会有答覆。他没有听从劝告,最后终于在2011年12月找到一份工作。
但失业可能使人求职无门的事,仍困扰着卡彭。
46岁的卡彭说:「这种情况他们(失业者)无法控制,尤其是在某些行业。」
反失业歧视法近几年在全国各地浮现。2011年,欧巴马总统提出雇用长期失业者的一项计画,而新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特区,已通过禁止招聘广告声明求职者必须在职。2011年率先颁布这项法律的新州,列举至少一家公司的广告,把失业者摒诸门外。
求职者和权益人士说,规定求职者必须在职是不合逻辑和不公平的,尤其是多年来失业率高企和公司裁员。劳工部说,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失业者,至少用六个月时间才找到工作。
但商界和彭博表示,立法者不该试图指示雇主怎样选择,他们预计反失业歧视法,将给与不满的求职者机会,提出毫无根据的诉讼。
彭博没有进一步说明。但专家说,招聘主管也许这么想,失业者可能因本身的问题失去工作,或他们因急于找工作而屈就,一有机会便离开。
纽约市合作伙伴(Partnership for New York City)的总裁凯瑟琳.怀德(Kathryn Wylde)说,有些公司可能担心,若求职者闲赋在家两、三年,工作技巧便会生疏,无力适应变化迅速的行业。纽约市合作伙伴是一家有影响力的商界组织。
科技和全球化对一些行业造成根本的改变,失业越久的人,越不能适应他们原本从事的行业。
根据曼哈坦区长斯静格办公室的资料,2011年10月的一项调查发现,有十多家总部设于纽约的公司,规定求职者必须在职。这一年,雇员权益组织全国就业法律计画(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进行一项更广泛的调查,发现有150个广告,限定或主要是招请目前有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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