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纽约市百万人的「带薪病假」法案,29日在市政厅前由市议长柯魁英宣布获得历史性进展,市议会经过三年的交涉最终达成协议,从明年4月1日起,雇用20人或以上的雇主为雇员提供带薪病假。从2015年10月1日起,雇用15人或以上的雇主也要为雇员提供带薪病假。市长彭博昨日却扬言将否决该法案。不过市议会已掌握足够票数推翻市长的否决,因此带薪病假已笃定立法实施。
在陈倩雯等市议员、数十位工会成员的围绕下,柯魁英宣布,市议会已与劳工维权者、商业领袖对带薪病假法案达成协议,市消费者事务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将监督执法,不过市府有权根据经济指数衡量新法案是否可以全面实施。原本的法案要求所有雇用五人或以上的公司须为雇员提供带薪病假,而修改后的法案则要求有至少20名员工的企业才需提供此福利。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雇用15名以上雇员的企业也必须遵守同样规定。如果雇员怀疑自己因请病假遭开除,可依照此法向负责执法的市消费者事务局投诉,当局将对公司进行彻查。
柯魁英表示,明年4月法案生效,但市府有权根据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同步经济指数,以衡量法案是否有必要全面实施﹔修改后的法案加入该指数这一要素,是为了保证纽约市经济能承受该法案执行。柯魁英认为,现在经济已复苏,是时候通过该法案。但彭博认为,全美仍在经济萧条中,如何让经济复苏才是现在的重点。彭博发出声明表示,「这个修改后的版本虽比之前的版本较好,仍会给小商业造成冲击,从而扼杀就业机会」。
一直推动带薪病假法案的市议员布鲁尔(Gale Brewer)激动地表示,该法案能达成协议经过了500场电话会议,才让获得83%民众支持的带薪病假福利成为现实。市议员陈倩雯表示,她相信法案将给低收入劳工莫大的关怀,尤其是单亲的劳工母亲,陈倩雯说,「法案是一个民权问题,不是一个政治问题」。出席记者会的市议员中有数名曾反对该案,现改变立场。
类似的法案已在俄勒冈州波特兰(Portland)获得通过,而在麻省、佛蒙特州及华盛顿州,亦有类似法案正等候通过。柯魁英骄傲宣布,纽约市该法案能够被全美其他地方参考或借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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