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韩裔工人和华人职工会工友24日在曼哈顿西38街的“彩虹电召车”(Rainbow Limo)公司门前示威,抗议公司韩裔雇主Seong Bae Dan利用名义上的“租牌经营”(Franchise)来窃取工人的薪水和小费,并要求他们每人每两周缴纳300元的“回扣”。尽管纽约州劳工厅法官判决彩虹电召车和另外几个相关公司旗下的50多名司机均属于公司雇员性质,而不是租赁其牌照的独立经营者,但该雇主仍我行我素。法拉盛工人中心和Justice Will Be Served正义行动运动为此次抗议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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