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渐渐过渡到寒冷的秋冬季,纽约市供暖季也于10月1日到来;法律专家表示,如果房东迟迟不开暖气,租客应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纽约规定,从10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房东须为租客提供暖气,确保每天早上6时至晚上10时,如果室外气温低于华氏55度时,室内的温度必须要维持68度或以上; 或每天晚上10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如果室外气温低于华氏40度时,室内的温度亦必须维持在至少55度。
租客维权组织「社区抵抗」(Communities Resist)法律团队负责人迈尔斯(Adam Meyers)表示,如果租客觉得气温过低,可先联系房东,如果没有回应,可以将沟通过程记录下来,在将来的法律干预中可派上用场。
另外,欠房租的租客,或者无证移民,可能因为担心遭到报复,不愿意通知房东沟通暖气问题,这种情况下,租客应该拨打311,或使用311门户网站进行投诉,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Housing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HPD)就会联系房东,监督该问题是否被解决。
如果暖气坏了,而房东不修理,租客可以通过诉讼将房东告上法庭,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租客可以要求法官命令房东进行维修;律师同时建议租客跟踪公寓内的温度,并记录,之后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官。
与此同时,租客也可以拒绝付款,直到暖气问题得到解决。但房屋律师警告说,之后要及时支付,因为拒付之前的租金可能会导致租客被驱逐,所以建议租客将这笔钱先放着,等供暖恢复后再支付。
对于住在政府楼的租客,如有问题可联系纽约市房屋局(NYCHA),拨打(718)707-7771或使用MyNYCHA网站提出投诉,查明何时恢复暖气。
另外,暖气如果过热也是问题,在很多老旧的建筑,由于供暖系统都不均匀,所以房东经常会调高温度。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要求房东降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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