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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府裁决稳租房房东无权向租户收取水费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25-03-06 09:16:56 | 浏览:1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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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房屋和社区重建厅(New York State Homes and Community Renewal,HCR)官员近日作出裁决,命令租金稳定住房房东无权对租户收取水费,对全市约100万套租金稳定住房意义重大。

据悉,此前一名租户就额外费用提出投诉,声称开放商LeFrak City公司旗下位于皇后区可乐娜(Corona)的住宅楼群拉福莱克城(Lefrak City)向租户收取水费,而该举违反了州法律。

HCR租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Woody Pascal于1月作出裁定,命令LeFrak City公司停止向租户收取水费。LeFrak公司对该裁定提起上诉,引用了一条州令中包含的案件摘要即一名租户在其租约上签署了一份“用水附加条款”,允许其监控她的用水量和征税费用,以此类推证明LeFrak公司收取水费也属于合理行为。

Woody Pascal 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并裁定该文件无效,因LeFrak公司并未寻求安装分表的许可,Woody Pascal在回复命令中称,“水的收费,即必要的服务,不能转嫁给租户”。同时Woody Pascal表示2011年的裁决可能与现行法律不一致,并维持了要求其向之前向租户退还至少两个月费用的命令。

LeFrak公司发言人Owen Stone表示,该公司正在州法院起诉HCR以对裁决提出上诉,“我们认为最近的这一决定与之前公布的命令相矛盾。”而审查此案的租户律师Lucas Ferrara表示,该命令重申了一个基本准则即房东不能向租户收取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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