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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馆关门遭房东索赔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3-05-28 08:56:30 | 浏览:3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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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面开餐馆是许多华人海外创业的首选,但是生意状况不好提早关门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如何在结束营业后顺利和房东达成协议,结束房租合约,可谓是一件需要谨慎处理的事情。闽籍餐馆老板陈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个烦心事,店铺老板数月联系不上,还在近日寄来了律师信,向陈先生索赔6万余元。

▲陈先生(左)在福建同乡会大倒苦水。(侨报记者邓姝嫚摄)

  据陈先生说,自己的这一间中餐外卖店开在纳苏郡,当初盘下这间店时和华人房东签下了10年的租约。餐馆开门后生意一直不景气,加上每月的房租3800元和其余的杂费,该餐馆的营业状况不好,每个月的各项费用将陈先生压得透不过气。“外卖店的生意一直不好,每个月的房租杂费下来所剩无几,加上去年10月底突然来袭的桑迪飓风,店里停电,餐馆不得不关门数日,对于小本经营的我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我决定在12月底关门。”陈先生说。
  陈先生自从决定关门后便打算告诉房东,但是因为一直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缴纳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自己在清理了店面后特意照了相,将钥匙交给了自己的律师,结果房东在却在1月中旬才取走钥匙。
如今,房东给自己发来了律师信,说钥匙1月底才寄出,2月1日才收到陈先生的钥匙。房东的代表律师现在不但要陈先生补缴12月份的租金,同时还有1月份的租金,更让陈不解的是,房东还列出了一系列的账单:2012年未交的租金税4380.83元、未交的水费577.60元、电路维修费9605元、基础建设维修费(包括墙壁、门窗等)23800元、清洁费2500元、下水道修补18000元。共计6万余元。
  陈先生27日前往福建同乡会法律咨询时大呼不公,认为房东的这个举动完全是“明抢”,自己因为联系不上房东所以没交12月的房租,但是所有的维修费和1月份的房租在他看来都是无中生有,并且很多需要修补的都是桑迪飓风带来的,不应该由自己负责。法律咨询处的律师建议,如果需要结束租约,租借方最好是根据原始合约要求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房东,关门营业当天确保房东在场清点,以免造成像陈先生一样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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