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姐近日看了华文报纸广告,由华人验车师傅带领到宾州买二手车,没想到回程途中变速箱便发生故障,师傅与车商都指承担保修责任的广告是对方所登,连车商指定的维修厂都疑似高估费用。朱小姐表示在签字前未细读合约,认为「这些人做了20多年的团伙生意,明目张胆地欺负不懂英文、在外州打工的华人」。报纸广告登华人技师可专车载人到宾州购车、只收90元手续费、可高速公路试车、有1000多部车供选择、保修一年、不满意30天内免费换车、车辆符合二手车柠檬法等诱人条件,朱小姐便致电约好日期在法拉盛见面。当天她与男友一起到宾州看车,她指接送的师傅约60岁,自称姓莫,是浙江人。因为广告上没有人名、公司名、公司地址,她询问公司在哪儿,师傅只回答公司很大,有很多人,强调自己有20多年经验。到了位于Fairless Hills的一家名为Dependable Auto Outlet的二手车行,朱小姐仅看到数十部车,多数里程超过12万哩。后来挑了一部2002年的本田Odyssey,里程为13万6000余哩,车行开价7900元,经过议价以6350元成交。朱小姐说,师傅载两人上高速公路试车,只开了约一个出口的距离,最快只开到70哩,维持约一分钟,没有发现异状。谈妥售价后,车行销售人员Larry拿走信用卡,刷完卡便未再出现。一位小姐递上合约,要两人在指定位置签名,其男友见金额正确,未细读合约便签字。回程上了公路,时速约70哩,但只开了20分钟,便传出吭吭怪声,油门无法踏下,两人赶紧靠边停车,打电话向前方不远处的师傅求救。师傅说要开回车商指定的纽约保修厂检查,让男友开他的车,他则以40哩的时速一路开回纽约。该间位于布碌仑36街的保修厂周末不营业,师傅交代两人周一找名叫Jimmy的负责人后便离去。两天后朱小姐见到Jimmy,对方表示换一个翻修过的变速箱需3000元,而且依照合约,车主要自付半数。两人这才发现,购车合约的下方声明一年或1000哩内,若引擎、变速箱故障,车行只负责半数维修金额,而且必须在指定的车厂维修。在车厂内,两人遇到一名西语裔车主,也是被西语裔师傅带到同间车行购车,也是保修一年,但不到一周冷气就坏了,车厂要价1000元,才发现合约注明不保固冷气。另一华人车主也有类似遭遇,不到三个月,花了近3000元修车。车子老冒黑烟,车厂却说没问题,拒绝再提供维修。朱小姐认为受骗,立即联系莫师傅,却被告知广告是车行所登,「要告告车行」。车行则回应,从未承诺30天内可退换,按照合约双方各负责一半维修费,「车子也许是你们弄坏的,要告就去告」。两人后来换了车厂,相同的维修报价1800元。两人到小额法庭提控,被告知金额超过5000元的诉讼无法受理。而民事法庭提控要求当事人出庭,朱小姐说,签字购车的男友在南卡工作,不可能出庭。记者致电莫师傅,他说自己只负责挑车,可能是朱小姐与男友两人把车开坏了,接着说生意很忙,挂上电话。Dependable Auto Outlet经手此交易的Larry传来对方签字的合约,表示车行低价促销,只能承担有限保修,而且只接受「信得过」车厂报价。他说自己只负责卖车,对莫先生在华文报纸登的广告一无所知,也不负责。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表示,经常接到新移民购车投诉,一类是北方大道二手车行销售员让顾客先在空白合约签字,之后擅自添加项目,车主事后才发现贷款利息、额外保修等金额,与原先口头协议不同。过去曾有华人受害者联名控告,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进行调查,也有车行受罚。另一类则与此案大致相似,受害人因外州购车路途遥远,有一定要买的心里压力,甚至有师傅出言威胁「不买就自己想办法回去」,一旦车子出了问题,车商、车厂、掮客互推责任。车主事后吃亏却无力到宾州提诉,有人自认倒楣,也有人查到师傅的地址,扬言要「围堵、报警」。他呼吁华人受骗一定要反应,避免更多人受害。市消费者事务局编有「二手车购买指南」,建议事项包含:不论新车、二手车拍卖车商,都必须有执照,消费者可先拨打311查询车商被投诉的纪录。选购二手车时,消费者有权请技工事先验车,若车商拒绝受验,应另觅车商。依法,车商必须提供完整的保固条款,消费者签约前应细读条款,不签有任何空白栏的合约,并保留所有付款纪录。按纽约州的「二手车柠檬法」(Lemon Law),车辆售出时的里程数若低于10万哩,对于引擎、变速箱、传动轴、煞车、散热、转向轴等,需提供4000至1000哩不等的保固。高于10万哩或价格低于1500元的车辆,车商必须提出车辆已受检查,可以上路的认证,但该法不保障个人间的交易。民众遇购车纠纷可备妥验车报告,透过311中文服务向消费者事务局投诉。若属违反「二手车柠檬法」,受理单位为州检察官办公室,电话为(212)416-8345。「二手车购买指南」下载网址:http://www.nyc.gov/html/dca/downloads/pdf/Used_Car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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