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强暴韩裔妇女未遂入狱九个月的金恩(Kenneth King),经DNA检验证明清白后,已向纽约市府提告,为冤狱索赔1亿3000万元。43岁的金恩,2011年10月被控当年9月在光天化日下企图于皇后区白石镇跨岛快速道路(Cross Island Parkway)旁,强暴一名韩裔妇女,幸而33岁的泰奇曼( Bryan Teichman)见义勇为,将强暴犯吓跑。
由于金恩外貌与警方的嫌犯素描相似,警方接获三人匿名举报,稍后,因受害妇女不愿出面,警方让目击者泰奇曼指认,据布碌仑联邦法院的控诉书指出,泰奇曼指认金恩后跟警方说:「我祈求上天,让我做的是正确选择。」该控诉书并指出,另外值得存疑的是,金恩是褐发、褐眼,但最初的警方报告指称性侵者是沙色头发、蓝眼珠。金恩过堂前,其律师曾要求立即检验从受害者衣服取得的DNA物证,但纽约市警局却等到六个月后才做检验。
由于无法支付20万元保释金,金恩在狱中待到2012年7月才获释。究竟为何等到皇后区高等法院法官克隆下令,警方才将DNA物证送交检验,仍不清楚。金恩控诉的对象除了纽约市府,还有纽约市警局、两名纽约市警探,以及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金恩的律师麦西表示,曾任厨师的金恩,因该案极受瞩目,出狱后谋职处处碰壁。此外,他把母亲的两枚戒指和两条项链卖掉时,也曾遭警察骚扰。麦西说,警官告诉金恩,他知道金恩涉嫌强暴,如今他卖掉女人首饰,行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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