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过性生活要收费
[ 编辑:hrsqfan | 时间:2013-04-07 21:14:35 | 浏览:331次 ]
笔者在得知“芙蓉姐姐”称,她接受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8所名校社团的邀请,将于近期在全国开始“十八所首都高校巡讲”之后,在自己的空间留下了《惊闻芙蓉姐姐将在北大清华开讲,社会没疯我疯了》的博文。 才又闻,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张晓梅在提案中称:老婆做家务,老公发工资。其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 今又在网络得见,成都商报未婚女记者刘静的博文:《婚姻是长期免费卖身?不,现在要收费了》。该文以张爱玲女士“婚姻是长期的免费卖淫”开头,然后结合政协委员张晓梅的提案,疾呼“大妈终于站了出来,振臂高呼:现在这个世道连空气都要卖钱了,我们凭什么免费,我们不能再免费了,我们要开始收费了。” 刘静在文章中就夫妻性关系表述了四个方面的观点: 其一,夫妻要过性生活谁主动谁出钱。夫妻晚上想亲热,得事先讲好价钱。且谁主动谁给钱。若没钱,就等有钱了再来。“这样,谁付出的都是有价的了,不再会有免费的出现。” 其二,夫妻是消费者。须有一个消费者保护中心来保护双方的权益。若我给了钱,你不同意,我可到“消协”去告你,你“做”得不好,就投诉你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有了这么个组织来保护双方的权益,“婚内强奸”就好界定了。 其三,夫妻可以有“外遇”。“如果你做一次要收200,隔壁那个帅哥才收100,我是不是可以选择让隔壁子那个来做?作为出钱者,我们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其四,女人生孩子男人要给钱。男人想要孩子,先刘好价,先拿钱。“我生小孩子好辛苦,首先,我的身材会走样,我会长很多难看的妊娠纹。第二,剖腹产,留下一辈子都没办法消除的伤痕。第三,怀了孩子以后,我的肚皮会松驰,我要奶孩子,我的胸部会下垂,会松驰。第四,生孩子会让我明显地变老。第五,会让我长胖,而且减不下来。我会从此以后自卑一辈子。” “夫妻过性生活要收费”。未婚的刘静姑娘对夫妻的“性”和生儿育女,延续后代有如此见解,令我等瞠目结舌。这真是闻所未闻!惊世骇俗!荒唐至极! 读过刘静的文章,感慨甚多。她的观点不仅有违道德伦理,还曲解,甚至是歪曲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 ——不顾脸面。作为一名未婚女、大报记者,且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即使你有这样的思想,这样的观点,也不至于将其公诸于世。这样会影响你的工作,影响你的名誉、人生,影响你的家人,甚至是以后的婚姻、家庭! ——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刘静倡导的“平等”,竟然是家务的平等、性生活的平等。其所谓的平等,则完全是建立在金钱与性、金钱与生儿育女的“平等”交易。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有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刘静则视法律如儿戏。 ——违背道德伦理,公然倡导“性”钱“交易”。为了钱,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丈夫,只要是男人,谁有钱,谁出的价码高,就和谁“做”。 依据刘静的荒唐谬论,月亮上的河杜撰一故事,与网友共赏—— 夫收入有限,每晚(次)仅给妻10元,最多时给50。 妻觉太少,且又是月结。 妻想,到外面随便找一个男人也不至于低于这个数,还是现钱呢。 于是,妻偷偷尝试。 妻如愿了。 之后,妻一发不可收。 ……。 社会又多了个娼! 有时我想,是她人疯了?是社会疯了?是我疯了?静下心来认真想想,不是我等“不开化”,社会没疯,我也没疯,疯了的这许许多多想出名的男男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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