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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食物新规须强制标示热量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4-11-26 10:59:18 | 浏览:20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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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25日公布菜单和标签加注卡路里(热量)的新规定。未来消费者在速食连锁店点餐、在超市购买已调理的食物,甚至戏院吃一桶爆米花,都可事先知道将摄取的卡路里。

FDA在这项推迟多年才实施的卡路里标签规定,要求销售已调理的食品,以及拥有20个或以上连锁店的业者,在菜单、菜单看板和显示板「清楚和显著」标示食物的卡路里。业者在2015年11月以前必须符合这项规定。新规定也适用于便利商店、面包店、咖啡店、披萨店、游乐公园和自动贩卖机。

这项规定的理念,在于消费者如果知道双份培根起士汉堡含有数以百计卡路里,可能打消点餐;餐厅业者也可能制作更健康的食物,以减少卡路里含量。另外,饮料也被纳入新规定,此外,如果酒类列入菜单也必须标注卡路里热量。

FDA局长马格瑞特‧汉柏格表示:「美国人在外食的吃喝摄取了三之一的卡路里,目前民众都希望获得所摄取食品的明确讯息。」她并指出,当局这项努力只是美国人对抗肥胖的对策之一。新规定对杂货和便利商店业者造成不小的冲击,自从菜单标签在2010年随健保改革立法后,业者即不断致力游说,以排除该规定。即使在新规定宣布之前,也有部分国会议员表达关切,指出新措施将对业者造成过度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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