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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性侵女房东判17年
[ 编辑:yaoming | 时间:2013-04-09 10:41:54 | 浏览:45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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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绑架和性侵的中国留学生唐朋(Peng Tang,音译),8日被判刑17年,他在服刑七年后即有资格获得保释。

22岁的唐朋,曾是爱阿华大学学生,他于2012年4月假装有意租房,将女房东锁在其公寓并对之性侵。他原被控一级绑架,面临无期徒刑,但今年2月他认罪后,减轻罪名至三级性攻击重罪及勒索重罪。

据强森郡检察官珍妮.林内斯指出,唐朋被控贿赂证人也被定罪,在他有资格获保释前,他必须至少服刑七年。

在他获释后,唐朋将登记为性罪犯,他的余生都将接受受监视的缓刑。林内斯说,他也将被送交移民当局,可能会被遣返至中国,并将由中国当局接手对他的监管。

在8日聆听审判时,受害人、唐朋的朋友和支持者都未出席,但林内斯念了一封受害人的信,谈及此事件如何改变她的人生。

信中写着:「我无法忘记他如何铐住我,如何用毛巾塞住我的嘴,我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入睡,前几个星期,我更噩梦连连。」信中还说,好几星期她无法上学,「因为许多中国学生都开始谈论这件案子。」

她还说,在中国「实施一胎制,我是家中唯一孩子,我父母对我花了很多心血,并寄予很高期望,他们为我选择爱阿华大学就读,因为我们认为,爱阿华是个读书生活的安宁地点。」她说,她父母不敢相信竟发生这种事,她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也无法进食。

她还说,唐朋在中国网站贴上完全扭曲事实的故事。她说:「许多中国学生相信他的说词,开始在中国的推特和脸书网站污蔑我,甚至公开我的照片。」她说:「我的学业受到严重影响。」她说,在中国多数遭性侵妇女不会报警,但她希望历史不致重演,并让其他学生懂得保护自己权益。

唐朋8日为自己辩护,他强调,他认罪只是为了减轻刑期,他并不承认有罪。他还说,他在狱中不可能把任何东西贴上网站。不过,有关当局指控唐朋和监狱外友人联手试图连络受害人,要求她更改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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