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怀孕了,全家都很高兴,怀孕期间我一直上班。直到7个月的时候,孩子突然停止胎动,死在了肚子里,后来去做了引产,事情回忆起来难免再次悲痛,所以细节就不多写了。引产以后,身体不如以前了,主要是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后来老公给我买了蜜莎丽尔,并建议我把工作辞掉,去参加一个心理辅导班,好好调养一段日子,以后想上班就上,不想上就在家理理财什么的(因为老公对我的炒股水平非常佩服,前些年我炒股给家赚了不少外快,赚的钱全部上交,而老公一炒就亏本),反正老公一个人的收入是够用了。而我本身也是一个很节俭的人,能不花的绝对不花,结婚以来,我没有为自己买过衣服,我觉得我以前单身时代造钱买那么多的衣服够穿的了,而且都很时髦。结婚以后就变得非常节省,可能这是女人结婚以后都会有的变化吧。
老公每月收入的支出情况,每月给父母寄生活费4300元,给他前妻和女儿(老公10年前离婚,5年前我们相识,1年后结婚)寄3000元,除此之外给他女儿还办了一张信用卡,她女儿每月刷卡消费2000-3000元(上个月她女儿来北京刷了4000多元)。
我考虑到今后老公也快退休了,他在外企上班,工资高,但是压力比较大,干到40多岁就准备退休不干了,以后又有可能再要孩子,所以趁现在多存点钱,为了孩子也为了我们的将来,他退休了我可以恢复上班或是拿钱做点小生意都行。
于是我提出来让老公每月拿出一部分生活费做为家庭储备金,这个生活费具体给多少按以下计算:给他父母的4300元+给他前妻的3000元+给他女儿的2000元(以他女儿具体刷了多少钱为准),一共是9300元。这个月她女儿刷了4000元,就应该给我11300元。同理,假如他当月只给那边1000元,那也只需要给我1000元生活费。总之就是要和那边一模一样。
之所以这样要是因为,他父母每月加起来有6000元的退休金,可是还要额外给他们4300元的生活费,原因是老公不在身边,全由他妹妹照顾,那么这个钱里面其实有一部分是给他妹妹的钱。可是如果真是像说的这样,由他妹妹照顾老人我们来掏生活费也行,可是事实上他妹妹和他妈妈老闹不和,不住在一起,只是每星期去老人那看一眼,吃吃饭,基本谈不上什么照顾。而他妹妹的女儿在北京上学,吃穿用住都在我家,菜钱全是我出。老人每月拿那么多生活费,在老公曾经失业6个月的时间里,一分都没拿出来支援过他不说,4300元一分不少每月照样拿。我把所有工资拿出来帮助家里还贷款和生活。他妹妹一到年底就打电话来索要修车费啊养路费啊(车子是老公买给他妹妹用来接婆婆代步用的)。
给前妻的钱是事先就说好的,离婚后女儿判给她,这是给女儿的赡养费,因为女儿还小不够法定年龄,只能先寄给监护人即她妈妈。可是他前妻太小气(当年他俩也是因为这个离的婚),每月3000元全部拿走只给她女儿50元零花,她女儿每月根本不够花,只好又来找她爸爸要钱,(前些年他女儿来北京都是我给买衣服鞋子,他女儿总和我诉苦说又没钱了,是我让她爸爸给她点零花钱,他女儿真的很爱买东西,一个学生一个月花的钱有时候比大人还多)后来,无奈之下,老公只好帮女儿办了一张信用卡,这下可好,她女儿的吃穿用全部刷卡,3000元完全都被她妈节省下来了,从此尽情让女儿刷卡,一点都不替她老爸节俭。
那么我每月要同样的生活费做为家庭基金也是合情合理的吧?至少这些钱我们共同的,而他给出去的那些钱是再也回不来的。只有这样才是两边平衡,毕竟我才是将和他共度一生的人啊!老了由谁来照顾老公?是他妹妹还是他女儿?都指望不上只有靠我啊!只有这样我们老后才有保障,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省着点花。
昨天,老公为给生活费和我大吵一架,他说我这样算不合理。我说:那好,我今后一分钱都不要,把房子卖掉一人一半,我只拿那一半我应该拿的钱然后净身出户,你以后和你妈,你妹,还有你女儿你前妻过去吧!一辈子养着他们去吧,一家子的赖皮,啃人货色!
(房子是我付的首付,月供一人一半,我不工作以后是由老公付的,年底房子就供完了。曾经和老公为这个家庭基金怎么存商量过好多办法,但最终都没存成。老公又说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要个孩子吧,当初我引产的时候曾发誓再也不遭这罪了,老公说你怎么没有以前那股勇气了呢,可是又不知道计划一下。实际上我这么要是想让老公表个态,对今后自己的生活有点计划)。
如果有花飘过,我会把花心留给你;如果有风吹过,我会把树叶留给你;如果有岁月潮涌过,我会把欢乐留给你..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