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租客 市议会通过17项法案
周三(8日),纽约市议会举行了全体议员大会,通过17项旨在保护租客合法权益的法案。市议长张晟表示,在纽约住房稀缺的环境下,该法案有利于缓解这一危机。
纽约市议会周三(8日)举行全体议员大会(Stated Meeting),表决通过了17条与保护租客相关的法案,旨在保护租客权益并禁止房东以不当的手段迫使租客搬迁。本系列法案包括禁止以施工为由骚扰与驱赶租客、对施工文件造假的房东进行罚款以及禁止剥削性的买断协议等。新法还加强了对已有租客保护法案的执行,要求房东向租客提供过去4年的房屋租金历史纪录等。
市议长张晟发言表示,该系列法案的宗旨在于为房客提供法律依据,以帮助他们继续居住在现有的房屋与社区,不至于流离失所。本系列法案也将处罚恐吓房客以及用不正当手段逼迫房客搬迁的房东。
张晟称,纽约正处在可负担住房稀缺的危机中,该系列法案将有助于缓解这一情况。
法案采取的手段包括:要求房东清楚地解释买断租约的协议;要求房屋局检查申请施工许可的建筑物,确保没有房客居住在其中;提高假造或者有误差施工文件的罚则。
由市议员莱文(Mark Levine)提出的编号为551法案规定,房东如果与其租户订立买断协议,则必须在执行后的90天内以电子方式向市住房保护和发展局(HPD)提交有关协议条款具体信息。莱文提出的另一项编号为1274的法案则要求房东向租客提供过去4年的房屋租金纪录。“要求房东公开租金历史将打破一个重大障碍,同时也能保护可负担房屋免受不公平做法的管制。”莱文说。
市议员卡布雷拉(Fernando Cabrera)提出的编号1247法案规定,房东须向住户提供任何该楼宇违规款项的副本。此外,楼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 )也须制作一份小册子或传单,说明此类违法行为的裁决程序,并与违规通知复件一起分发给住户。
该系列法案还规定,禁止对违规次数过多的建筑住宅提供施工许可证,对楼宇局已发出许可证的建筑地盘进行检查,加强对租户保护计划的审查,扩展在线房东注册表的可用数据,要求楼宇局对申请空置的建筑物进行初步检查等。